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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独董述职报告(郭小东)2022-04-2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21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
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5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

                                          是否连续2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亲自出席次数         2
                                          会议

    5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26日,就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上,就公司2020年度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
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公司为子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修
订《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
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3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回购
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7月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
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对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股
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
露工作。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建议,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致力于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专业职能。
    1、2021年,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要求,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提出了建议,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2021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促进公司在规范
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五、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D700@vip.163.com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
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郭小东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