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一楼第一会 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黄小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7,277,0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8980%。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2,037,3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44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39,7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456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239,7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5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39,7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4564%。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607,228,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90,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068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94%。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607,228,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90,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068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94%。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607,212,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4%; 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48,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75,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7671%;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5%;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94%。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607,204,8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 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弃权 48,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67,5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6221%;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85%;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94%。 5.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07,245,8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9%; 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08,5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4045%;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07,226,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 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弃权 27,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88,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0305%;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85%;弃权 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10%。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07,228,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90,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068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94%。 8.00 2021 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 607,27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9,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8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00 2021 年度资金预算 表决结果为:同意 607,27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9,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8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00 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关 联 股东 江 西铜 业 股份 有限 公 司回 避表 决, 关 联股 东 合计 持 有公 司股 份 510,643,360 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 96,633,6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9,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8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00 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07,249,7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12,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4790%;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04,724,9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97%; 反对 2,552,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0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8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51.2928%;反对 2,552,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707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04,623,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1%; 反对 2,623,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20%;弃权 30,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8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9.3595%;反对 2,623,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0661%; 弃权 3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45%。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已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孙佳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