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3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关于变更会计政
策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权益。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黄健柏、焦 健、王咏梅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