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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特佳: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18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0-073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基本方案是每 10 股
分配现金红利 0.04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股权登记日为 6
月 24 日。


    本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近期准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奥
特佳”)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3,131,359,41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4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即
分配总额不变,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也未发生变
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未超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9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131,359,41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4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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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每 10 股派 0.036000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1;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24 日,除息日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2020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发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 162 号拉萨产业交流中
心 9 层。咨询联系人:李丽培,咨询电话:025-52600072 。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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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的单一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400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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