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金萍声 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1.9.30 2010.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3,551,205,140.42 3,347,812,851.68 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672,345,524.94 1,669,606,063.02 0.16% 股本(股) 490,704,000.00 306,690,000.00 6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41 5.44 -37.32% 2011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1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560,694,845.33 28.50% 1,252,638,034.99 1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925,555.13 583.50% 2,739,461.92 -73.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30,048,246.91 591.4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0.27 35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573.68% 0.01 -52.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573.68% 0.01 -52.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9% 3.25% 0.16%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3% 3.35% -0.05% 0.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4,215,100.40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8,155.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08,745.84 所得税影响额 -63,196.69 合计 3,605,002.40 - 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5,40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李建华 44,112,8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宪 18,800,913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市梅风装修装饰有限公司 17,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浙江中行新股申购信托项目<6 期> 5,797,499 人民币普通股 许磊 2,251,000 人民币普通股 河南开祥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36,600 人民币普通股 许喆 1,3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培华 1,285,008 人民币普通股 李领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黄娟 1,041,6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增加了 202.3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款回收增加及为归还到期银行借款而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2、应收帐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 163.3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林木增加合同期内应收款所致; 3、预付帐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 72.45%,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增加了预付材料款和配件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 49.1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增加零星材料采购备用金所致; 5、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了 151.6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湖北、辽宁两个木地板项目增加未转入固定资产的设备款所致; 6、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 450.0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因生产经营所需而增加一年期内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7、应付帐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 48.89%,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了合同期内应付未付的材料款和配件款所致; 8、预收帐款较上年期末增加了 159.21%,主要是由于销售产品而增加的预收货款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增加了 40.83%,主要是由于较上年同期公司调增员工薪酬而增加工资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减少了 44.1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造林款所致; 11、股本较上年期末增加了 60.0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6 股所致。 二、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45.6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而导致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金增加;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33.7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为增加原材料储备,新增了银行借 款,以及受加息影响增加了利息支出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109.24%,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转回计提的减值损失而报告期内不存在此项转回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67.27%,主要是由于增值税退税政策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报告期内上缴的增值税未 退回,减少增值税退税收入所致; 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35.52%,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对贫困地区捐款所致。 三、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591.4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中纤板销量增加及销售货款回收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03.25%,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封开威利邦正式投产, 报告期内同比减少购置固定资产支出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104.5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2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08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4400310012007020266 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9,000 万元人民币,以及编号为 4400310012007510268《外汇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2,632 万美元(约为 18,593.40 万元人民 币),上述 2 份借款合同合计金额 37,593.40 万元人民币。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止,上述借款合同尚在履行中,借款余额为 32,163.35 万元人民币。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和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25,500.00 万元,占公司 201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15.25%,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的 情况,且所担保对象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2)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刘宪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为公 司的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8,794.50 万元。 (3)2011 年 9 月 14 日、16 日、19 日和 2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梅州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速生林”)分 别与台山市嘉明木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嘉明”)、梅州市兴龙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园艺”)、平远县八 尺镇稔田二级电站(以下简称“稔田电站”)和蕉岭县永兴电站(以下简称“永兴电站”)签订了《林木销售合同书》(威梅林 销字[2011]第 4、5、6、7 号),双方约定:梅州速生林依法将位于广东省梅县、兴宁市境内可供一轮采伐的自有林木分别销售 给台山嘉明、兴龙园艺、稔田电站和永兴电站,销售林木涉及面积共计 61,347.10 亩,林木销售价款共计 131,804,872.00 元。 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买 方 产品 数量(亩) 交易金额(元) 威梅林销字[2011]第 4 号 2011.9.14 台山嘉明 林木 16,776.30 34,783,367.00 威梅林销字[2011]第 5 号 2011.9.16 兴龙园艺 林木 14,481.00 32,075,415.00 威梅林销字[2011]第 6 号 2011.9.19 稔田电站 林木 15,251.60 32,197,627.00 威梅林销字[2011]第 7 号 2011.9.21 永兴电站 林木 14,838.20 32,748,463.00 合 计 61,347.10 131,804,872.00 A、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止,台山嘉明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林木价款的 30%共计 1,050.00 万元给梅州速生林,余款 2,428.34 万元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付清。2011 年 9 月 28 日,台山嘉明向梅州速生林开具了《林木销售交付验收收据》:台 山嘉明已经现场按照林木现状接受梅州速生林交付的林木并验收确认。 B、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止,兴龙园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林木价款的 30%共计 963.00 万元给梅州速生林,余款 2,244.54 万元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付清。2011 年 9 月 30 日,兴龙园艺向梅州速生林开具了《林木销售交付验收收据》:兴 龙园艺已经现场按照林木现状接受梅州速生林交付的林木并验收确认。 C、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止,稔田电站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林木价款的 30%共计 960.00 万元给梅州速生林,余款 2,259.76 万元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付清。2011 年 10 月 10 日,稔田电站向梅州速生林开具了《林木销售交付验收收据》:稔 田电站已经现场按照林木现状接受梅州速生林交付的林木并验收确认。 D、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止,永兴电站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林木价款的 30%共计 983.00 万元给梅州速生林,余款 2,291.85 万元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付清。2011 年 10 月 12 日,永兴电站向梅州速生林开具了《林木销售交付验收收据》:永 兴电站已经现场按照林木现状接受梅州速生林交付的林木并验收确认。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止,梅州速生林已确认上述四份合同共计实现销售收入 131,804,872.00 元。 (4)2011 年 7 月 15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 38,000,000 股质押给九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为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已于 2011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止。 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无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现持有公司 36.01%的股份)承诺: 1、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2、“本人作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董事长, 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对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害广 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及受本人 控制的企业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本 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威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觉回避。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 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向广东威华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作出赔偿。” 3、“本人作为持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48.01%股份的股 李建华、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 刘宪、 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 梁斌、 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 李剑明、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 谢岳伟、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 截止本报告期 刘达成、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人在持有广东威 末,上述承诺履 发行时所作承诺 安玉琴、华股份有限公司 5%及以上股份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行正常,承诺人 华如、 二、公司第二大股东刘宪女士(现持有公司 15.46%的股份) 未发生违反承 蔡金萍、承诺: 诺之情形。 刘艳梅、1、“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姚文中、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刘巩、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李志杰 2、“本人作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总经理, 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对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害广 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及受本人 控制的企业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本 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威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觉回避。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 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向广东威华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作出赔偿。” 3、“本人作为持有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58%股份的股 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 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 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 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 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广东 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人在持有广东威 4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华股份有限公司 5%及以上股份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梁斌、李剑明、谢岳伟、 刘达成、安玉琴、华如、蔡金萍、刘艳梅、姚文中、刘巩和 李志杰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发行人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期 谢悦明、公司监事谢悦明、邹木良和熊忠祯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末,上述承诺履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邹木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行正常,承诺人 熊忠祯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未发生违反承 诺之情形。 3.4 对 2011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万元): 4,000 ~~ 4,500 2011 年度净利润的预计范围 亏损 4,000 万元—4,500 万元 2010 年度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004,286.01 1、2011 年 1-9 月,由于借款金额及利率的提高,利息支出同比增加 33%; 2、2011 年 1-9 月,由于员工薪酬的增加以及新增湖北、辽宁地板公司费用,管理费用同比增加 2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3、2011 年 1-9 月,由于化工材料同比大幅上升,单位生产成本同比上涨 6.07%的幅度大于销售价格 同比上涨 3.68%的幅度。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1)速生林砍伐计划;(2)增值税政策近 2011 年 7 月 27 日 公司广州管理中心 实地调研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几年的变化;(3)市场下半年走势;(4)全 年经营效益如何。 (1)目前中纤板市场供需情况;(2)原材 2011 年 9 月 29 日 公司广州管理中心 实地调研 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料占比情况、比例;(3)速生林经营模式; (4)中纤板销售模式;(5)未来发展战略。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建华 2011 年 10 月 2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