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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华股份: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公告2020-08-07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0年8月6日公司与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华控股”)、海南瑞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楠投资”)
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确
认公司与瑞华控股于2020年6月16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
协议》以及公司与瑞华控股、瑞楠投资于2020年7月10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
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均无违约情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
任,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同时,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0年8
月6日公司与成都科创嘉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创嘉源”)
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确认公司与科创
嘉源于2020年6月16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项下均
无违约情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
纠纷。


    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
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瑞楠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
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及《关于与成都科创嘉
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
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签订相关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6日,公司与瑞华控股、科创嘉源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战
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
议的公告》;2020年7月10日,公司与瑞华控股、瑞楠投资共同签订了《<附条件
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
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
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并
顺利推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依据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于2020年8月6日与瑞华控股、
瑞楠投资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
议》,以及与科创嘉源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上述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相关终止协议的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瑞华控股、瑞楠投资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
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海南瑞楠投资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甲方、乙方、丙方于2020年8月6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战
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2、协议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双方于2020年6月16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
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甲方、乙方、丙方同意终止协议各方于2020年7月10日
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除《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该协议终
止后仍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外,本协议生效后,《附条件生效的战
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将不再对甲方、乙方、丙方具有法律约束
力,甲方、乙方、丙方均无需履行《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2)甲方、乙方、丙方确认,协议各方在《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
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均无违约情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
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3)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丙方共同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4)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甲方、乙方、丙方应努力通过协商方式
解决。未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甲方、乙方、丙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所涉条款外
的本协议的其它条款。
    (二)公司与科创嘉源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之终
止协议》
    1、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科创嘉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同签订时间:甲方、乙方于2020年8月6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
暨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2、协议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双方于2020年6月16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
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除《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该
协议终止后仍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外,本协议生效后,《附条件生
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将不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
方均无需履行《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2)甲方、乙方确认,双方在《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
项下均无违约情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
争议、纠纷。
    (3)本协议经甲方、乙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4)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甲方、乙方应努力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未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甲方、乙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所涉条款外的本协议的其
它条款。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瑞华控股、瑞楠投资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2、公司与科创嘉源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
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