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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华股份:2008年半年度报告2008-08-14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2008年8月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未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或存在异议。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建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宪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蔡金萍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1

    第二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3

    第三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5

    第五节 重要事项.…………………………………………………………………………17

    第六节 财务报告………………………………………………………………………… 2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63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中文名称: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GuangDong WeiHua Corporation

    中文名称缩写:威华股份

    英文名称缩写: Weihua

    2、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华股份     

    股票代码:002240

    3、注册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西阳镇龙坑村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7楼    

    邮政编码:510620

    互联网网址:http://www.weihuaonline.com

    电子信箱:whgf@vip.163.com 

    4、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5、董事会秘书:刘艳梅                      证券事务代表:刘锋

    联系电话:  020-87551736                020-87551761

    传    真:  020-87551329                020-87551329

    电子信箱:  whgf@vip.163.com             afeng4567@to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7楼

    6、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1年12月29日

    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8年8月1日

    注册登记地点: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400000230

    税务登记号码:441401617930267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0楼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3,127,670,341.41	2,056,674,917.22	52.0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703,168,388.13	568,998,085.81	199.33%

    每股净资产	5.55	2.47	124.70%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372,306,428.45	346,556,216.71	7.43%

    营业利润	16,967,357.62	55,009,732.91	-69.16%

    利润总额	46,662,927.95	74,370,798.22	-37.26%

    净利润	39,462,353.98	73,820,467.99	-46.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7,501,755.42	73,886,805.26	-49.24%

    基本每股收益	0.16	0.33	-51.52%

    稀释每股收益	0.16	0.33	-51.52%

    净资产收益率	2.32%	15.41%	-13.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19,390.01	41,778,181.20	-152.2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7	0.18	-138.89%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其中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指标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净资产收益率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上年末和上年同期数据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调整后的数据填报。

    (2)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备忘录第5号》的要求计算填报。2007年1-6月调整后的每股收益按照22,511.71万股计算,未按当期股本23,000万股计算;2008年1-6月每股收益按2008年加权总股本24,917.25万股计算;

    (3)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51.52%,主要受股本的增加及净利润下降的影响;

    (4)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同期下降13.0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净额117,025.40万元,使净资产增加117,025.40万元以及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46.54%所致。

    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  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	2,614,131.41

    所得税影响额	-653,532.85

    合   计	1,960,598.56

    3.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要求,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项   目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2%	3.71%	0.13%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0%	3.53%	0.12%	0.15%

    

    第二节  股东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2008年5月13日,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完成公开发行7,66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网下配售1,533.8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6,135.20万股。

    股票发行前和发行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李建华	110,433,500	48.01%	110,433,500	36.01%

    	Jade Dragon (Mauritius) Limited	47,909,700	20.83%	47,909,700	15.62%

    	刘  宪	47,326,800	20.58%	47,326,800	15.43%

    	广州市梅风装修装饰有限公司	11,000,000	4.79%	11,000,000	3.59%

    	罗  鸣	9,000,000	3.91%	9,000,000	2.93%

    	张为杰等83名自然人	4,330,000	1.88%	4,330,000	1.41%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0	0.00%	76,690,000	25.01%

    其中:网下配售	0	0.00%	1,533.80	5.00%

    网上定价发行	0	0.00%	6,135.20	20.01%

    合  计	230,000,000	100.00%	306,69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22,188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李建华	境内自然人	36.01%	110,433,500	110,433,500	0

    Jade Dragon (Mauritius) Limited	境外法人	15.62%	47,909,700	47,909,700	0

    刘  宪	境内自然人	15.43%	47,326,800	47,326,800	0

    广州市梅风装修装饰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9%	11,000,000	11,000,000	0

    罗  鸣	境内自然人	2.93%	9,000,000	9,000,000	0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8%	2,698,784	0	未知

    交通银行-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0%	911,079	0	未知

    黄伟民	境内自然人	0.23%	708,500	0	未知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2%	679,800	0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9%	582,195	0	未知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2,698,784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911,079	人民币普通股

    黄伟民	708,500	人民币普通股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9,8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582,195	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9,719	人民币普通股

    毕英贵	384,400	人民币普通股

    于  晶	368,7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忠华	308,500	人民币普通股

    曹  萍	273,5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股东李建华与刘宪为夫妻关系,构成关联股东关系。除此之外,未知公司的主要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

    李建华先生和刘宪女士为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第三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 名	职  务	年初持股数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	期末持股数	变动原因

    李建华	董事长	110,433,500	0	0	110,433,500	-

    刘  宪	董事、总经理	47,326,800	0	0	47,326,800	-

    李剑明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00,000	0	0	300,000	-

    张为杰	董事	300,000	0	0	300,000	-

    梁 斌	董事	300,000	0	0	300,000	-

    张森林	独立董事	0	0	0	0	-

    张齐生	独立董事	0	0	0	0	-

    薛云奎	独立董事	0	0	0	0	-

    张小丽	独立董事	0	0	0	0	-

    刘达成	监事会主席	30,000	0	0	30,000	-

    凌远生	监事	80,000	0	0	80,000	-

    刘院君	监事	30,000	0	0	30,000	-

    谢岳伟	副总经理	150,000	0	0	150,000	-

    安玉琴	副总经理、销售总监	100,000	0	0	100,000	-

    陈增湘	副总经理	100,000	0	0	100,000	-

    华  如	副总经理	100,000	0	0	100,000	-

    蔡金萍	财务总监	100,000	0	0	100,000	-

    刘艳梅	董事会秘书	100,000	0	0	100,000	-

    刘  巩	总工程师	100,000	0	0	100,000	-

    姚文中	质量总监	100,000	0	0	100,000	-

    李志杰	人力资源总监	100,000	0	0	100,000	-

    合计	159,750,300	0	0	159,750,300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受美国次贷危机和国内宏观经济调控内外夹击的影响,公司主导产品中纤板的下游产业-家具、木地板、装饰装修等行业遭遇很大困难,特别是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区域-广东省是我国主要外贸出口基地,受国家取消出口退税、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更为明显。下游产业的困境给公司今年上半年的经营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今年上半年,因持续降雨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木材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同时,受国际石油价格大幅上扬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甲醇、尿素等价格也相应较大幅度上涨。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成本明显上升,产品销售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虽然公司管理层采取了多种有力措施,但报告期内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仍出现了较大程度的下滑。

    面对目前的困难和挑战,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慎重的研究,认为:(1)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短期内无明显改善迹象,公司在战略上应做好长期应对的准备;(2)受下游行业的影响,国内中纤板行业在经历了二十年的快速增长之后,增速可能明显回落,特别是随着木材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加剧,行业整合的机会开始显现,将给包括公司在内的国内中纤板龙头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3)从中、长期看,中国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仍会不断推进,国内的巨大需求依然给中纤板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公司拥有林木资源的优势,机遇明显大于挑战。因此,公司应坚定信心,坚持"林板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不动摇,集中精力做强做大现有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面对中纤板行业现状,公司管理层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1)仔细分析各种不利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通过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有效控制各种费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最大程度地控制成本上升的影响;(2)充分利用公司竞争优势,采取了多种有力措施进一步开拓市场,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今年上半年公司产、销量和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仍有一定程度的增长;(3)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目前,公司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良好,完全达到了预期进度。同时,加强新的市场网络建设,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骨干工种工人的配备等措施均在按计划积极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30.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3%;实现营业利润1,696.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9.16%%;净利润3,946.2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54%。

    (1)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阳春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于2007年7月投产,使公司报告期内较上年同期增加了阳春一条生产线的产量,从而增加了销量和营业收入。

    (2)营业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①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毛利率下降,其中木材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了31.36%,甲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了26.42%,尿素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了29.74%。

    ②报告期内,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5.61%,其中,≤8mm中纤板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4.79%,>8mm中纤板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7.02%。

    (3)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开始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共计预缴了685.02万元,占利润总额的14.68%。

    2、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人造板、家私、木材、木制品加工和销售以及造林工程设计、林木种植等业务;主营业务为中/高密度纤维板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威利邦"牌中/高密度纤维板。

    (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及分地区情况

    单位: (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中纤板	35,531.70	28,041.17	21.08%	4.04%	29.67%	-15.60%

    细木工板及木片	281.06	255.27	9.18%	-44.23%	-41.59%	-4.10%

    林木	1,417.88	704.15	50.34%	-	-	-

    合  计	37,230.64	29,000.58	22.11%	7.43%	31.45%	-14.23%

    

    单位: (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8mm中纤板	22,633.22	15,845.33	29.99%	-3.60%	15.77%	-11.38%

    >8mm中纤板	12,898.48	12,195.84	5.45%	20.85%	53.64%	-20.91%

    合  计	35,531.70	28,041.17	21.08%	4.04%	29.67%	-15.60%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地  区	营业收入	占销售收入比例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广东省境内	36,012.74	96.73%	7.06%

    广东省境外	1,217.90	3.27%	19.59%

    合  计	37,230.64	100.00%	7.43%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69万元。

    (3)财务状况及相关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额	增减情况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增减额	增减幅度

    货币资金	90,234.66	38,620.65	51,614.01	133.64%

    预付账款	73,078.15	30,180.96	42,897.19	142.13%

    应收帐款	4,039.05	2,012.46	2,026.59	100.7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30	58.32	-46.02	-78.91%

    其他应收款	2,319.81	1,035.79	1,284.02	123.96%

    存货周转天数(天)	269	121	148	122.31%

    利息保障倍数	3.91	3.98	-0.07	-1.76%

    流动比率	5.29	1.91	3.38	176.96%

    速动比率	4.21	1.19	3.02	253.78%

    流动资产	213,127.16	114,993.70	98,133.46	85.34%

    在建工程	11,018.63	3,660.19	7,358.45	201.04%

    短期借款	10,000.00	3,145.00	6,855.00	217.9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100.00	14,300.00	-14,200	-99.30%

    应付账款	11,867.36	16,077.89	-4,210.53	-26.19%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天)	86	47	39	82.98%

    长期借款	101,152.82	87,608.71	13,544.11	15.46%

    其他应付款	15,578.18	23,111.70	-7,533.52	-32.60%

    流动负债	40,306.17	60,205.58	-19,899.41	-33.05%

    资本公积	113,974.48	4,618.07	109,356.41	2,368.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0,316.84	56,899.81	113,417.03	199.33%

    总资产	312,767.03	205,667.49	107,099.54	52.07%

    

    ①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因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所致;

    ②预付账款增加,主要是因为在建的辽宁威利邦、河北威利邦、湖北威利邦和封开威利邦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按工程进度支付的设备款增加了42,064.30万元所致;

    ③应收账款增加,是因为销售规模扩大,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今年上半年中纤板价格下降、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通过改变营销策略和营销手段来提高销量所致;

    ④其他应收款增加,是因为公司为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增加了原材料采购的备用金以及速生林建设投入的未结算部分造林款;

    ⑤在建工程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辽宁威利邦、河北威利邦、湖北威利邦和封开威利邦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还在建设期,形成的未完工结转的在建工程; 

    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先期通过银行融资投入资金到辽宁威利邦、河北威利邦、湖北威利邦和封开威利邦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正在逐期归还银行融资款;

    ⑦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大幅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用募集资金归还了银行借款;  

    ⑧应付帐款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流动资金充裕,在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形势下,增加了原材料收购及支付到期材料款所致;

    ⑨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归还关联股东先期投入辽宁威利邦、河北威利邦、湖北威利邦和封开威利邦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垫付资金8,200万元;

    ⑩股东权益和资本公积的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了股本数及股本溢价,从而增加了资本公积,以及报告期内实现盈利增加了未分配利润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和所得税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08年1-6月	2007年1-6月	增减额	增减幅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4.60	        255.53	      -10.93	-4.28%

    销售费用	  1,399.24	      1,320.64	       78.60	5.95%

    管理费用	     3,286.06	      3,723.27	     -437.21	-11.74%

    财务费用	     1,603.43	   1,756.52	     -153.09	-8.72%

    所得税费用	       685.38	0.41	      684.97	167,065.85%

    合 计	7,218.71	7,056.37	162.34	-

    

    报告期内,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费用增加了162.75万元,主要是因为所得税费用增加685.38万元(其中,纤维板销售所得计提预缴所得税费用685.02万元),而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减少了601.23万元;其中,管理费用下降是因为:2007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阳春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开办费用800万元计入了管理费用,而本报告期该公司已投产,管理费用相对较低;财务费用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降低了利息支出;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是根据"新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司从本报告期内开始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共计预缴685.02万元,占利润总额的14.68%。

    (6)报告期内现金流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08年1-6月	2007年1-6月	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1.94	4,177.82	-6,359.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28.91	-16.082.17	-18,846.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724.87	11,360.84	77,364.02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359.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提高销量赊销产品以及公司资金充足支付到期材料款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8,846.74万元,主要是对湖北威利邦、河北威利邦、辽宁威利邦和封开威利邦四个项目的工程及设备款的投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7,364.02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收到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170,254,048.34 元。

    3、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4、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经营业务活动。

    5、报告期内,公司无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含10%)的情况。

    6、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

    (1)报告期内,受美国次贷危机及出口退税、人民币升值等因素的影响,广东大量家具出口受阻,下游家具行业生产紧缩,中纤板行业竞争加剧,林木、化工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呈上升趋势,直接导致公司生产成本的加大,从而影响了公司的经济效益。

    (2)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资产规模迅速扩大,经营活动更加复杂,随着募集资金项目陆续投产,将对公司现有的市场销售能力、现有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3)税收政策的变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71号)的规定:"自2001年1月l日起,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的中/高密度纤维板制造业务自2001年开始由所属税务征收机关逐年度核定,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一直享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新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目前,财税[2001]171号是否继续适用尚未明文明确。因此,报告期内,税务征收机关要求公司按照"新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计提预缴了所得税费用685.02万元。

    (二)2008年下半年展望

    和上半年相比,一些有利因素开始显现:(1)随着广东雨季的结束,林木价格上涨趋势开始出现企稳迹象,随着国际石油期货价格出现回落,甲醇、尿素等化工原料价格有望开始下降。因此,公司下半年的生产成本上升可能出现一定程度地缓解。(2)中央已经开始高度重视外贸出口困难局面,公司下游行业的外部环境改善将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有利影响。尽管如此,公司管理层仍将在充分考虑行业现状和各种不利因素的基础上,坚持既定发展战略和今年生产经营计划,最大限度地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同时,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如期投产。

    在进一步加强对现有原料林基地管理的同时,有计划、分步骤地扩大速生林基地种植面积。充分利用自有的科技研发力量和研发体系,在大力挖潜降耗的同时,加大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形成企业独特的竞争优势。

    (三)2008年1-9月经营业绩预计

    2008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50%

    2007年1-9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564.54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销售价格下降及"新所得税法"的影响

    

    二、公司 2007年上半年投资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04,033,000.00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9,380,281.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9,380,281.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辽宁威利邦年产22万m3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	否	286,120,000.00	286,120,000.00	-	210,415,875.29	210,415,875.29	210,415,875.29	-	2008.10	0.00	否	否

    河北威利邦年产22万m3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	否	344,730,000.00	344,730,000.00	-	181,740,740.50	181,740,740.50	181,740,740.50	-	2008.11	0.00	否	否

    湖北威利邦年产22万m3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	否	355,883,000.00	355,883,000.00	-	260,882,165.29	260,882,165.29	260,882,165.29	-	2008.09	0.00	否	否

    封开威利邦年产22万m3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	否	410,000,000.00	410,000,000.00	-	46,341,500.00	46,341,500.00	46,341,500.00	-	2009.04	0.00	否	否

    合    计	1,396,733,000.00	1,396,733,000.00	-	699,380,281.08	699,380,281.08	699,380,281.0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从规划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经历了较长的时间,因此为保证各募集资金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公司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831,783,730.6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下文备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母公司)目前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443066027018150272481 	2,595,651.0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	5032200001808100056518	50,787,215.76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南漳县支行	20342062400100000083821	0.00

    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市城区支行	193101040014584	0.00

    合       计	53,382,866.79

    注: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595,651.03元为公司上市前垫付的发行费用。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0,787,215.76元为已置换预先已投入而未支付的关联股东前期垫付资金50,683,731.74元及利息收入。

    公司通过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也实行专户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辽宁威利邦)	443066027018150274353 	75,762,062.0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河北威利邦)	5032200001819100012928	163,072,026.1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南漳县支行(湖北威利邦)	20342062400100000089631	95,090,403.79

    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市城区支行(封开威利邦)	193101040014675	137,234,413.47

    合       计	471,158,905.37

    

    3、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从规划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经历了较长的时间,因此为保证各募集资金项目得以加快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6日出具的广会所专字[2008]第0822990019号《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08年4月30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831,783,730.64元,其中:

    (1)辽宁威利邦年产22万m3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先期实际已投入资金230,310,838.01元;

    (2)河北威利邦年产22万m3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先期实际已投入资金226,685,674.68元;

    (3)湖北威利邦年产22万m3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先期实际已投入资金300,177,694.95元;

    (4)封开威利邦年产22万m3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先期实际已投入资金74,609,523.00元。

    经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831,783,730.6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的顺序为:公司先行置换已先期投入用于各募集资金项目单位注册资本的自筹资金,然后对各募集资金项目单位实施增资,最后再置换预先已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余部分自筹资金。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831,783,730.64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一致。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数额已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和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31,783,730.6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我们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与贵公司《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内容逐项比较,两者相符。"

    保荐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83,178.3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178.37万元,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不违反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该等事项。"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资金57,368.37万元,未超过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83,178.37万元。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其他使用情况。

    4、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进展情况如下:

    (1)辽宁威利邦年产22万m3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26,719.72万元(其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1,041.59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向其增资20,512万元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该项目中。

    土建工程:主要生产厂房已完成工程量的100%,辅助生产用房已完成工程量的90%,办公生活设施已完成工程量的80%;设备安装:进口设备安装已完成70%,国产配套设备安装已完成60%;管理架构及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已基本到位。

    (2)河北威利邦年产22万m3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27,649.55万元(其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174.07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向其增资26,373万元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该项目中。

    土建工程:主要生产厂房已完成工程量的95%,辅助生产用房已完成工程量的90%,办公生活设施已完成工程量的98%;设备安装:进口设备安装已完成25%,国产配套设备安装已完成55%;管理架构及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已基本到位。。

    (3)湖北威利邦年产22万m3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33,672.69万元(其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088.22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向其增资27,488.30万元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该项目中。

    土建工程:主要生产厂房已完成工程量的95%,辅助生产用房已完成工程量的50%,办公生活设施已完成工程量的80%;设备安装:进口设备安装已完成80%,国产配套设备安装已完成90%;管理架构及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基本到位。。

    (4)封开威利邦年产22万m3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9,943万元(其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634.15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向其增资18,352.10万元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该项目中。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未使用募集资金13,723.44万元。

    土建工程:主要生产厂房已完成工程量的5%,辅助生产用房已完成工程量的5%,办公生活设施已完成工程量的60%;设备安装尚未进行。

    (二)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对各速生林基地新增林地按照《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标准》从清山炼山、备耕整地、种植面积、基肥和追肥数量、种苗用量、造林密度、成活率、各种植树种及优势株高、施肥抚育质量等各方面进行了逐项检查验收,检查情况如下:

    1、新造林面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速生林造林面积6,997.50亩;其中:梅州788亩;龙门601.50亩;清远501.50亩;阳春1,283.50亩;封开3,823亩。

    2、生长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各速生林基地主要树种--藜蒴和桉树的优势株高分别为1.2米和2.45米;造林成活率藜蒴、桉树分别为83.70%-96.90%和92.80%-97.90%。

    3、林木砍伐:报告期内,公司各速生林基地共砍伐林木面积4,490亩,实现销售收入2,479.19万元,木材砍伐量23,956.81吨,平均每亩蓄积量5.34吨,其中:对外实现销售收入1,417万元,其余1,062万元对内销售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材料。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过四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议案内容	信息披露报纸	披露时间

    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	2007.1.18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	2008.4.5	1.《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4.《关于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对2006年度利润实施分配的议案》;6.《关于公司为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新增7,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7.《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及其他有关事项的议案》。	-	-

    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	2008.5.29 	1.《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募集资金项目单位增资的议案》;3.《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的议案》;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7.《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其他有关事项的议案》。	中国证券报	2008.5.30

    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	2008.6.30	1.《关于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新增和补充修订的议案》	中国证券报	2008.6.30

    注:公司第三届第三次和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资料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董事会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1、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专门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刘艳梅女士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安排专人做好投资者问询和来访接待工作,认真对待投资者到公司的每一次现场调研,并按规定做好接待的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3、公司设立并披露了董秘信箱和投资者咨询热线,指定专人负责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介绍公司经营情况。

    4、在公司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建立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并指定专人定期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和更新专栏内容。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状况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高公司透明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公司上市后,为保证经营运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董事会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以及与公司治理有关的《合同管理制度》、《治理纲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子公司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投资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和《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内部信息保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经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和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上述各项制度建立之后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

    2、根据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了公司内部的财务控制管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核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管理中心、各子公司及重大事项开展例行审计、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的监察和风险防范体系。

    报告期内,内核部能够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及审计程序正常开展财务报表、内控制度例行检查等审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定期发表内部审计意见,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

    3、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会不断增多,针对这种情况,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设立了专职的法律事务部门,公司上市后又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与法律事务部门一起对公司对外经济交往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交易行为进行规范,防范法律风险。

    4、报告期内,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做好防止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反弹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08〕92 号)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07]48 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负责人的专项公司治理自查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自查;同时,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核部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对自查自纠活动进行了监督,并出具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自查报告》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工作报告》。

    5、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200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报告期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处置方案》,2008年4月20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06年度利润实施分配的议案》:公司(母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7,554.61万元,由老股东享有,其中,Jade Dragon (Mauritius) Limited可享有100.22万元,剩余可分配利润7,454.39万元由老股东李建华、刘宪分别按70%和30%的比例享有5,218.07万元、2,236.32万元。该项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2006年度可分配利润由老股东享有和2007年1月1日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新增的可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的划定。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已对股东李建华、刘宪实施完毕,而Jade Dragon (Mauritius) Limited因是境外法人,其购汇、付汇手续较繁琐,仍在办理相关手续。

    三、公司2008年度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2008年度上半年,公司无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方案。

    四、公司报告期内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以前期间,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诉讼事项

    2007年4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梅州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认为梅州市鸿昌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严重违反2005年3月双方签定的《投资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合同书》的相关约定,怠于履行合同义务,极有可能不能实现合同预期目的,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将其诉至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诉求为:(1)判决解除合作合同,全部合作林归属原告所有,并将林地交原告自己经营(自建自营);(2)判决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投资本金1,890.78万元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首先以其在原、被告共同共有中的林权赔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赔偿)。该案件是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原告,系为保全投资权益而诉求他方承担相关责任,诉讼涉及金额不足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不属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范畴。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3、报告期内,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股权,也未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

    五、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以及企业合并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以及企业合并事项。

    六、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七、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电力

    2002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与梅州市西阳水电站有限公司、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供电合同》,电价已经梅州市物价局按照广东省电网电量电价核定。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入电力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供 电 方                                    金 额 

    梅州市西阳水电站有限公司                          284.34

    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                           71.62 

    合  计                                     355.96

    2、接受劳务

    根据公司2007年6月30日召开的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7年3月1日、3月18日和4月16日,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和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后者的车间、厂房、办公楼、宿舍楼、道路水沟等土建工程。

    根据公司2008年1月8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8年1月30日,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后者的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房建工程和土建构筑物等工程。

    上述建筑工程造价分别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筑安装定额(按照三类工程的计费标准)及项目所在地市级造价部门信息为依据进行施工预算和决算。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上述建筑工程项目结算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本期预付工程款       累计预付工程款 

    湖北威利邦工程      4,000.00           2,208.40             3,743.50

    辽宁威利邦工程      4,000.00           3,186.74             3,271.46 

    河北威利邦工程      4,000.00           1,233.60             1,746.00   

    封开威利邦工程      5,300.27             880.00               880.00  

    合  计         17,300.27           7,508.74             9,640.96

    (二)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收购、出售等关联交易事项。

    (三)公司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严格限制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没有以任何形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没有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没有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报告期末,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资金往来未结算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08.06.30

    预付账款                                     金  额

    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867.00

    应付账款

    梅州市西阳水电站有限公司                               208.42

    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                                98.62

    其他应付款

    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52.60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                                 3,479.24

    李建华                                               2,613.81

    刘  宪                                               2,459.47

    注:预付账款系预付关联方--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用于公司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建工程建设。

    应付账款系应付关联方--梅州市西阳水电站有限公司、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电费。

    其他应付款:应付--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系关联方分别将公司应支付的应付股利余额转为向公司垫付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周转资金使用后的余额;应付--李建华、刘宪系关联方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及除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的事项。

    3、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李建华、刘宪及其他关联方--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市西阳水电站有限公司、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1,752.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贷款人	担保期限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2004.10.11-2010.10.10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华.刘宪		15,009.42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2007.11.7-2019.11.6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华.刘宪		19,593.40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2008.4.1-2020.3.31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华.刘宪		4,000.00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2008.5.5-2009.5.4

    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梅州市西阳水电站有限公司		1,700.00	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市城区支行	2006.1.17-2009.1.16

    李建华.刘宪		18,7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2007.10.17-2012.10.17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华.刘宪	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1,950.00	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市城区支行	2003.6.4-2009.6.4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华.刘宪		1,800.00	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市城区支行	2007.12.21-2009.12.20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华.刘宪		1,000.00	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市城区支行	2007.12.28-2009.12.27

    合    计	81,752.82	-	-

    

    (四)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信息

    根据公司2007年6月30日召开的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鉴于辽宁威利邦、河北威利邦、湖北威利邦和封开威利邦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前期启动资金的需要,控股股东--李建华和刘宪分别为公司上述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垫付前期周转资金5,740万元和2,460万元,合计8,200万元;原股东--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和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将公司应支付的应付股利余额6,593.52万元和848.98万元共计7,442.50万元转为向公司垫付上述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周转资金使用。

    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已归还控股股东--李建华和刘宪合计8,200万元垫付资金;已置换但未归还原股东--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和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计5,068.37万元的垫付资金余额。

    八、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未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上市公司资产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委托现金资产管理事项,也无以前委托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对象	担保余额	贷款人	担保期限

    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20,00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漳县支行	2007.8.20-2012.8.19

    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2,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08.1.22-2009.1.22

    	1,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08.1.28-2009.1.28

    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3,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8.4.24-2008.10.24

    合   计	26,000	-	-

    

    2、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20,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履行了决策程序:2007年4月4日,公司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亿元项目贷款的议案》:同意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2亿元项目贷款,以该公司所拥有机器设备、房地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并由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期限4-6年。该项议案已经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2,000万元和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依据 2007年8月16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规定,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73亿元,上述2笔担保金额单笔均未达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权限,经董事会内部讨论后实施。

    (3)2008年4月5日,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新增7,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新增7,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责任。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告期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3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标准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如下(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52亿元):

    2007年12月24日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4亿元项目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4亿元项目贷款用于封开威利邦年产22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建设,以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机器设备、房地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并由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责任。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8年4月1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编号为4400310012007020266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9,000万元人民币,以及编号为4400310012007510268《外汇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632万美元(约为18,593.40万元人民币),上述2份借款合同合计金额37,593.4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该笔借款余额为19,593.40万元人民币,全部用于封开威利邦年产22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建设。

    九、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

    (一)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持有公司36.01%的股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11,043.35万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公司第二大股东Jade Dragon (Mauritius) Limited(持有公司15.62%的股份)承诺:"本公司持有发行人4,790.97万股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关于其中的1,128.795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获得该等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即2007年3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股份。在上述禁售承诺期后,本公司在任何六个月的期间内所出售的发行人股份总额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8%。"

    公司第三大股东刘宪女士(持有公司15.43%的股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4,732.68万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为杰、梁斌、李剑明、刘达成、凌远生、刘院君及谢岳伟、安玉琴、陈增湘、华如、蔡金萍、刘艳梅、姚文中、刘巩、李志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三)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延长股份限售期、设定或提高最低减持价格等股份限售的承诺。

    

    

    十、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广证监公司字〔2006〕8号《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作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08年6月30日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总额为26,000万元,占公司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27%。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且所有担保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方盈利状况良好。 

    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披露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证监发[2005]120号"文和《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十一、公司200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通报批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

    (一)由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人民政府征用面积约3万亩土地用于建设"云龙产业转移工业园",其中涉及征用我公司间接控股公司-清远市威绿发展有限公司速生丰产林基地面积约12,870亩。2008年1月3日,清远市威绿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清新县龙颈镇人民政府、清新县禾云镇人民政府签署了《林木补偿协议书》,根据《龙颈镇云龙产业转移基地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给予清远市威绿发展有限公司被征(占)用林地每亩1,200元的补偿,现有林木全部由清远市威绿发展有限公司砍伐收获。

    截至2008年6月30日,清远市威绿发展有限公司已收到上述林木补偿款1,140万元,尚有460万元余款未收到。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参股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等金融企业。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四、公司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履职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各位董事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诚实、守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董事职责,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能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为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做了实际工作。 

    (二)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召开董事会次数	4

    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李建华	董事长	4	0	0	否

    刘  宪	董事、总经理	4	0	0	否

    梁  斌	董事	4	0	0	否

    张为杰	董事	4	0	0	否

    李剑明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4	0	0	否

    张森林	独立董事	4	0	0	否

    张齐生	独立董事	4	0	0	否

    薛云奎	独立董事	4	0	0	否

    张小丽	独立董事	4	0	0	否

    

    

    十五、报告期内已披露的重要信息索引

    序号	披露日期	公告内容	公告编号	披露媒体

    1	2008.5.29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08-001	中证报.网站

    2	2008.6.3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002	中证报.网站

    3	2008.6.3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003	中证报.网站

    4	2008.6.3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08-004	中证报.网站

    5	2008.6.3	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005	中证报.网站

    6	2008.6.19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006	中证报.网站

    7	2008.6.19	关于开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公告	2008-007	中证报.网站

    8	2008.6.24	关于募投项目单位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08-008	中证报.网站

    9	2008.6.24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2008-009	中证报.网站

    10	2008.6.30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010	中证报.网站

    注:中证报指:《中国证券报》,网站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第六节   财务报告

    一、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合  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02,346,637.42	349,288,466.99	386,206,491.06	340,123,820.96

    应收票据	1,870,000.00	-	-	-

    应收股利	-	150,300,000.00	-	150,300,000.00

    应收账款	40,390,475.80	8,978,783.03	20,124,633.18	1,969,810.94

    预付款项	730,781,463.44	3,951,654.72	301,809,588.05	1,955,920.72

    其他应收款	23,198,114.30	520,761,704.02	10,357,939.93	199,225,389.69

    存货	432,684,935.46	24,271,312.34	431,438,396.35	20,889,812.18

    流动资产合计	2,131,271,626.42	1,057,551,921.10	1,149,937,048.57	714,464,754.4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	1,463,754,048.34	-	536,500,000.00

    固定资产	740,925,914.85	46,954,591.00	744,921,055.58	47,037,473.66

    在建工程	110,186,329.05	-	36,601,865.21	-

    工程物资	38,534,675.68	-	17,585,990.33	-

    无形资产	106,751,795.41	12,016,711.59	107,628,957.53	12,140,088.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6,398,714.99	1,522,725,350.93	906,737,868.65	595,677,562.15

    资产总计	3,127,670,341.41	2,580,277,272.03	2,056,674,917.22	1,310,142,316.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0.00	40,000,000.00	31,450,000.00	18,000,000.00

    应付账款	118,673,604.73	16,073,949.06	160,778,890.25	21,065,023.07

    预收账款	11,462,350.95	1,506,674.48	13,318,475.74	2,658,060.92

    应付职工薪酬	5,525,473.12	1,221,062.81	10,938,282.10	1,891,277.47

    应交税费	9,216,230.13	63,016.44	6,053,091.49	289,208.33

    递延收益	400,000.00	400,000.00	400,000.00	400,000.00

    应付股利	1,002,200.00	1,002,200.00	5,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155,781,800.02	254,841,988.48	231,117,030.62	331,107,178.59

    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	1,000,000.00	1,000,000.00	143,000,000.00	9,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403,061,658.95	316,108,891.27	602,055,770.20	384,410,748.3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11,528,161.62	764,028,161.62	876,087,100.00	518,587,100.00

    专项应付款	5,320,000.00	1,820,000.00	5,320,000.00	1,82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16,848,161.62	765,848,161.62	881,407,100.00	520,407,100.00

    负债合计	1,419,909,820.57	1,081,957,052.89	1,483,462,870.20	904,817,848.3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306,690,000.00	306,690,000.00	230,000,000.00	230,000,000.00

    资本公积	1,139,744,791.95	1,142,455,809.53	46,180,743.61	48,891,761.19

    盈余公积	69,115,522.64	26,863,049.10	69,115,522.64	26,863,049.10

    未分配利润	187,618,073.54	22,311,360.51	223,701,819.56	99,569,657.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03,168,388.13	1,498,320,219.14	568,998,085.81	405,324,468.26

    少数股东权益	4,592,132.71	-	4,213,961.2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07,760,520.84	1,498,320,219.14	573,212,047.02	405,324,468.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127,670,341.41	2,580,277,272.03	2,056,674,917.22	1,310,142,316.64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宪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金萍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6 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     期	上年同期

    	合 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收入	372,306,428.45	36,134,049.04	346,556,216.71	49,772,768.47

    其中:营业成本	290,005,861.59	32,409,756.82	220,613,812.21	35,909,278.69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45,973.81	118,761.32	2,555,330.38	374,550.26

    销售费用	13,992,392.35	2,118,638.77	13,206,439.60	2,808,751.12

    管理费用	32,860,588.93	5,627,495.44	37,232,720.02	9,984,661.15

    财务费用	16,034,254.15	543,697.95	17,565,225.78	2,364,171.09

    资产减值损失	-	-	372,955.81	-659,101.7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967,357.62	-4,684,301.26	55,009,732.91	-1,009,542.05

    加:营业外收入	31,058,438.92	3,079,503.80	19,446,369.83	2,786,104.80

    减:营业外支出	1,362,868.59	107,400.00	85,304.52	1,388.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6,662,927.95	-1,712,197.46	74,370,798.22	1,775,174.75

    减:所得税费用	6,853,785.84	-	4,089.7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9,809,142.11	-1,712,197.46	74,366,708.49	1,775,174.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462,353.98	-	73,820,467.99	-

    少数股东损益	346,788.13	-	546,240.50	-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6	-0.007	0.33	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6	-0.007	0.33	0.01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宪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金萍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    期	上年同期

    	合  并	母公司	合  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7,199,261.15	34,284,373.69	402,749,410.25	56,980,237.58

    收到税费返还	27,319,438.92	1,709,503.80	19,429,662.89	2,782,706.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84,383.95	689,761,309.08	9,663,463.59	112,874,452.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8,803,084.02	725,755,186.57	431,842,536.73	172,637,396.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41,875,604.99	44,488,460.76	305,586,069.10	37,470,364.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471,105.97	4,471,817.15	27,860,238.91	4,990,271.7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135,510.37	33,867,883.78	26,335,898.08	3,713,959.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140,252.70	1,031,557,924.05	30,282,149.44	9,915,288.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622,474.03	1,114,386,085.74	390,064,355.53	56,089,884.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19,390.01	-388,630,899.17	41,778,181.20	116,547,512.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2,300.00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00.0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55,460,409.68	2,440,298.29	160,821,727.38	4,028,660.36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27,254,048.34	-	268,8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3,831,011.68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9,291,421.36	929,694,346.63	160,821,727.38	272,828,660.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量净额	-349,289,121.36	-929,694,346.63-929,694,346.63	-160,821,727.38	-272,828,660.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80,860,400.00	1,180,860,4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借款收到的现金	352,240,000.00	350,076,181.62	104,600,000.00	92,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6,631.66	-	82,000,000.00	82,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33,297,031.66	1,530,936,581.62	236,600,000.00	224,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83,450,000.00	113,000,000.00	70,165,695.53	28,1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23,911,230.25	82,397,757.35	52,625,881.99	32,216,357.1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687,143.68	8,048,932.44	200,000.00	2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6,048,373.93	203,446,689.79	122,991,577.52	60,566,357.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流量净额	887,248,657.73	1,327,489,891.83	113,608,422.48	163,433,642.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6,140,146.36	9,164,646.03	-5,435,123.70	7,152,494.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6,206,491.06	340,123,820.96	82,585,385.86	8,131,089.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2,346,637.42	349,288,466.99	77,150,262.16	15,283,584.43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宪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金萍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30,000,000.00	46,180,743.61	69,115,522.64	223,701,819.56	4,213,961.21	573,212,047.02	94,692,500.00	131,488,243.61	58,100,074.21	65,925,500.90	7,998,897.42	358,205,216.1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230,000,000.00	46,180,743.61	69,115,522.64	223,701,819.56	4,213,961.21	573,212,047.02	94,692,500.00	131,488,243.61	58,100,074.21	65,925,500.90	7,998,897.42	358,205,216.1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76,690,000.00	1,093,564,048.34	-	-36,083,746.02	378,171.50	1,134,548,473.82	135,307,500.00	-85,307,500.00	11,015,448.43	157,776,318.66	-3,784,936.21	215,006,830.88

    (一)净利润	-	-	-	39,462,353.98	378,171.50	39,840,525.48	-	-	-	168,791,767.09	1,215,063.79	170,006,830.88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	-	-	-	-	-	-	-	-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	-	-	-	-	-	-	-	-	-	-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	-	-	-	-	-	-	-	-	-	-	-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39,462,353.98	378,171.50	39,840,525.48		-	-	168,791,767.09	1,215,063.79	170,006,830.8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76,690,000.00	1,093,564,048.34	-	-	-	1,170,254,048.34	5,307,500.00	44,692,500.00	-	-	-	50,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76,690,000.00	1,093,564,048.34	-	-	-	1,170,254,048.34	5,307,500.00	44,692,500.00	-	-	-	50,0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	-75,546,100.00	-	-75,546,100.00	-	-	11,015,448.43	-11,015,448.43	-5,000,000.00	-5,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11,015,448.43	-11,015,448.43	-5,000,000.00	-5,000,000.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75,546,100.00	-	-75,546,100.00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306,690,000.00	1,139,744,791.95	69,115,522.64	187,618,073.54	4,592,132.71	1,707,760,520.84	230,000,000.00	46,180,743.61	69,115,522.64	223,701,819.56	4,213,961.21	573,212,047.02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宪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金萍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编制单位: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额	本期减少数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	转销	

    一、坏账准备	4,132,503.93	-	627,087.51	-	3,505,416.42

    二、存货跌价准备	-	-	-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	-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	-	-	-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	-	-	-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	-	-	-	-

    十四、其他	-	-	-	-	-

    合   计	4,132,503.93	-	627,087.51	-	3,505,416.42

    

    二、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梅州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于1997年6月9日在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资本为800万元。1998年7月6日注册资本变更为2,800万元;2001年9月26日注册资本变更为4,800万元。

    2001年12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办函[2001]717号"文批复同意梅州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将公司整体改组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以梅州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截至2001年9月30日的净资产额5,680万元作为折股依据,按1:1的比例相应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各发起人所持有的梅州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相应转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9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80万元。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02年12月31日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3股,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7,384万元。

    2006年3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2006〕43号及广东省国资委粤国资函〔2006〕111号文批复公司两个国有股东--蕉岭县木材公司和梅州市电力开发公司将其各自持有的公司16.66%(12,306,666股)和4.17%(3,076,666股)的股权转让给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0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自然人股东李剑明、刘映玲和林少辉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7.29%(5,384,166股)、7.29%(5,384,166股)和6.25%(4,615,000股)的股权转让给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2006年9月11日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4,930,000元向股东同比例转增股份总额4,930,000股,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7,877万元。

    根据2006年9月11日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70%(55,139,000股)和21.87%(17,230,700股)股权转让给李建华和刘宪,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8.13%(5,999,500股)股权转让给刘宪。

    上述股权变更后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李建华持有55,139,000股,持股比例为70%,刘宪持有23,631,000股,持股比例为30%。

    2006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6〕2174号"文批复同意玉龙(毛里求斯)有限公司〔Jade Dragon(Mauritius)Limited〕以认购公司增资股权的方式设立外商投资比例低于25%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号为"商外资字〔2006〕0716号"。根据公司2006年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2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玉龙(毛里求斯)有限公司〔Jade Dragon(Mauritius)Limited〕分两期缴足,增资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0万元。

    根据2007年5月26日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13,000万元向股东同比例转增股份13,000万股,转增后股本总额变更为23,000万元。

    根据2007年5月26日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李建华和刘宪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770万股和330万股股份(共4.79%的股份)转让给广州市梅风装修装饰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630万股和270万股股份(共3.91%的股份)转让给罗鸣。股权转让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李建华持有公司11,282.10万股,占股本总额49.05%;刘宪持有公司4,835万股,占股本总额21.02%;玉龙(毛里求斯)有限公司〔Jade Dragon(Mauritius)Limited〕持有公司4,882.90万股,占股本总额21.23%;广州市梅风装修装饰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00万股,占股本总额4.79%;罗鸣持有公司900万股,占股本总额3.91%。

    根据2007年8月16日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李建华、刘宪和玉龙(毛里求斯)有限公司〔Jade Dragon(Mauritius)Limited〕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38.75万股、102.32万股和91.93万股股份(共433万股股份、1.88%的股权)转让给张为杰等83名自然人。股权转让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李建华持有公司11,043.35万股,占股本总额48.01%;刘宪持有公司4,732.68万股,占股本总额20.58%;玉龙(毛里求斯)有限公司〔Jade Dragon(Mauritius)Limited〕持有公司4,790.97万股,占股本总额20.83%;广州市梅风装修装饰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00万股,占股本总额4.79%;罗鸣持有公司900万股,占股本总额3.91%;张为杰等83名自然人持有公司433万股,占股本总额1.88%。

    根据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通过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6,69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6,690,000元。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599号文核准,公司已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6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5.70元。截至2008年5月16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4,033,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78,951.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0,254,048.3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6,69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1,093,564,048.34元。

    至此,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306,690,000元。

    2、行业性质:人造板制造。

    3、业务范围及主要产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人造板、家私木材、木制品加工、销售。造林工程设计,林木种植。

    4、公司的法定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西阳镇龙坑村。

    5、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承诺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以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执行的会计准则

    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之前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年度

    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记账基础,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并以实际(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日常核算非本位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入账,每月末对资产负债表之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货币性项目的非本位币余额按当日国家外汇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其差额作为"财务费用-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规定,对持有时间短(一般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7、坏账准备核算方法

    (1)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采用账龄分析法结合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对除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的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计提标准如下:

    账    龄	计 提 标 准

    1年以内	5%

    1-2年	20%

    2-3年	50%

    3年以上	80%

    个别认定法计提标准如下:

    a、债务单位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期内无法清偿债务;

    b、子公司内部应收款项不计提坏帐准备;

    c、有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

    (2)坏账的确认标准:

    a、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8、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原材料、产成品、农产品、低值易耗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

    (2)存货计价:

    a、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入账,领用时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b、产成品、农产品、自制半成品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c、低值易耗品按实际进价核算,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

    d、消耗性生物资产(速生丰产林),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运输费、保险费、相关税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其郁闭前(种植三年以上)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合作造林所拨付的造林款在预付款项-合作造林款中核算,郁闭后转入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核算;投资者投入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例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相关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如下: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在郁闭前计入林木资产成本;郁闭后计入当期损益;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而补植林木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林木资产成本;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在郁闭前计入林木资产成本,郁闭后计入当期损益。

    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采伐时按蓄积量比例法结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结转的林木资产成本=(当期采伐林木的亩数÷种植片区林木总体亩数)×种植片区已郁闭林木资产账面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与纤维板相关存货跌价准备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确认标准为存货成本高于市价或因技术升级原因使相关存货被淘汰、周转储备超过五年的呆滞存货,按类别比较存货的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根据估计的售价减去估计的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确定)。

    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公司每年年度终了进行检查,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减记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

    (4)盘盈、盘亏、毁损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9、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的计价:

    a、公司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次交换交易实现合并的,投资成本为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的,投资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计入投资成本。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公司将其计入投资成本;

    b、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c、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e、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f、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债权人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方法:

    拥有被投资企业股权20%以下时,以成本法核算;拥有被投资企业股权20%至50%时,以权益法核算;拥有被投资企业股权超过50%以上时,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情况除外。

    (3)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报告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成本,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则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成本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0、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核算

    (1)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资产。

    (2)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3)固定资产计价:

    a、外购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建成本由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b、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以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成本;

    d、以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对接受的固定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扣除残值(残值率5%)确定其折旧率,具体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35	2.71-9.5	5

    机器设备	10-15	6.33-9.5	5

    运输设备	10	9.5	5

    其他设备	5	19	5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按照其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则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固定资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a、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b、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c、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产品的固定资产;

    d、已遭毁损,以致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e、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1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并于达到可使用状态时转作固定资产。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或占用了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利息以及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

    (2)公司在年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则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转回。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a、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再开工的在建工程;

    b、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c、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12、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

    (1)无形资产计价:

    a、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按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b、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成本;

    c、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换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e、非货币性交易投入的无形资产,以该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成本;

    f、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2)无形资产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年末公司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预计可收回金额并将其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无形资产支出满足资本化的条件: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下列各项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13、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以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并在其预计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4、职工薪酬核算方法

    职工薪酬包括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公司给予职工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支付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以及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公司即将实施已制定的正式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且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公司确认由此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15、政府补助核算方法

    公司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其中: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如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则按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其中,按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6、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d、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e、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提供劳务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c、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

    d、交易中已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工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17、借款费用核算方法

    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18、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收益;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19、利润分配方法

    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10%法定公积金;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剩余利润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分配。

    20、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将能够实施控制的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后进行合并。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编制合并报表时,在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有实质控制权的联营公司之间的投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等全部抵销的基础上,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

    

    

    

    (四)税项

    项     目    	税(费)率

    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额的17%、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纳流转税金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流转税金3%

    所得税	参见本附注(四)、2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2号"、"财税[2006]102号"),从2001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纤维板销售增值税执行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公司销售自产速生林木产品免征增值税。

    公司间接控股公司--惠州市威龙木业有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6%征收增值税。

    2、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71号文):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从2001年1月1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新所得税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公司间接控股公司--惠州市威龙木业有限公司2006年度按应税收入8%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所得税,2007年度按应税收入10%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所得税。

    3、农业特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71号文)及广东省人民政府1994年8月21日颁布的《广东省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实施办法》,公司免征农业特产税。

    4、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威纤木业有限公司尚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以及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河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和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尚处于筹建阶段,税收优惠政策尚待主管税务部门核定。

    (五)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及合并范围

    1、公司所控制的子(孙)公司有关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营业范围	注册资本	直接及间接投资额合计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合计	纳入合并范围时间

    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	加工、销售人造板	500万元	450万元	90%	2000年7月

    梅州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	林木种植、销售	2,000万元	1,800万元	90%	2001年8月

    清远市威绿发展有限公司	林木种植、销售	100万元	100万元	100%	2003年4月

    阳春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	林木种植、销售	100万元	100万元	100%	2003年4月

    龙门县威龙速生林有限公司	林木种植、销售	100万元	100万元	100%	2003年4月

    广州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	林木种植、销售	100万元	100万元	100%	2003年4月

    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	林木种植、销售	4,000万元	4,000万元	100%	2003年6月

    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加工、销售人造板	8,000万元	8,000万元	100%	2003年6月

    广州市威纤木业有限公司	加工、销售人造板	2,000万元	2,000万元	100%	2003年9月

    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加工、销售人造板	6,000万元	6,000万元	100%	2003年11月

    惠州市威龙木业有限公司	加工、销售人造板;林木种植	500万元	500万元	100%	2005年9月

    阳春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加工、销售人造板;林木种植、销售	4,000万元	4,000万元	100%	2006年5月

    河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加工、销售人造板;林木种植、销售	10,000万元	10,000万元	100%	2006年4月

    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加工、销售人造板;林木种植、销售	10,000万元	10,000万元	100%	2006年10月

    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加工、销售人造板;林木种植、销售	10,000万元	10,000万元	100%	2006年10月

    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加工、销售人造板;林木种植、销售	10,000万元	10,000万元	100%	2007年6月

    

    注:(1)截止2007年12月31日,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和梅州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分别出资60万元和40万元持有清远市威绿发展有限公司、阳春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龙门县威龙速生林有限公司、广州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各60%和40%的股权。

    (2)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和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分别出资3,600万元和400万元持有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90%和10%的股权。

    (3)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广州市梅风装修装饰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该公司19%股权转让给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后该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出资6,48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81%;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出资1,52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19%。

    (4)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和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020万元和980万元持有广州市威纤木业有限公司51%和49%的股权。

    (5)根据2005年3月22日通过的股东会决议,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原1,0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公司及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增资3,800万元和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和20%。

    根据2005年12月5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梅州市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股权转让给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根据2007年6月20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5%股权转让给阳春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后该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75%;阳春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25%。

    (6)截止2007年12月31日,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和龙门县威龙速生林有限公司分别出资450万元和50万元持有惠州市威龙木业有限公司90%和10%的股权。

    (7)阳春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18日由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和刘宪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和刘宪分别出资1,400万元和600万元持有公司70%和30%的股权。

    阳春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4日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该公司70%股权转让给公司。另注册资本由原2,000万元增加到4,000万元,公司增资2,000万元。

    阳春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1日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刘宪将其持有的该公司15%股权转让给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后该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出资3,4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85%;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15%。

    (8)河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由公司和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6日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和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20万元和80万元持有该公司60%和40%的股权。

    2006年11月20日,河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该公司40%股权转让给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另将注册资本由原2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由公司增资1,800万元。

    2007年1月16日,河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2,0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由公司和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增资3,840万元和160万元,增资后,公司出资5,76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6%,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出资24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4%。

    2007年3月20日,河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6,000万元增加到9,000万元,由公司和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增资2,340万元和660万元,增资后,公司出资8,1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0%,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10%。

    2008年6月3日,河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9,000万元增加到10,000万元,由广东威华股份公司以货币出资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本溢价(资本公积)25,373万元。增资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1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1%,清远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

    (9)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由公司和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9日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和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800万元和200万元持有公司90%和10%的股权。

    2007年1月16日,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2,000万增加到6,000万元,由公司和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增资3,600万元和400万元,增资后,公司出资5,4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0%,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10%。

    2007年3月20日,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6,000万元增加到9,000万元,由公司和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增资2,700万元和300万元。增资后,公司出资8,1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0%,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10%。

    2008年6月3日,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9,000万元增加到10,000万元,由广东威华股份公司以货币出资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本溢价(资本公积)19,512万元。增资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1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1%,清远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

    (10)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由公司和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4日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和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800万元和200万元持有该公司90%和10%的股权。

    2007年1月16日,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2,0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由公司和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增资3,600万元和400万元。增资后,公司出资5,4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0%;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10%。

    2007年3月20日,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6,000万元增加到9,000万元,由公司和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增资2,700万元和300万元。增资后,公司出资8,1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0%,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10%。

    2008年6月3日,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9,000万元增加到10,000万元,由广东威华股份公司以货币出资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本溢价(资本公积)26,488.30万元。增资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1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1%,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

    (11)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由公司和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28日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和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出资2,700万元和300万元持有该公司90%和10%的股权。

    2007年6月8日,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3,000万元增加到9,000万元,由公司和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增资5,400万元和600万元。增资后,公司出资8,1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0%,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10%。

    2008年6月3日,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9,000万元增加到10,000万元,由广东威华股份公司以货币出资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本溢价(资本公积)17,352.10万元。增资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1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1%,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

    2、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1)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转让方	实际控制人	纳入合并范围时间

    梅州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	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李建华、刘宪	2001年8月

    清远市威绿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	李建华、刘宪	2003年4月

    阳春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	李建华、刘宪	2003年4月

    龙门县威龙速生林有限公司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	李建华、刘宪	2003年4月

    广州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	李建华、刘宪	2003年4月

    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	李建华、刘宪	2003年6月

    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刘宪	李建华、刘宪	2003年6月

    阳春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刘宪	李建华、刘宪	2006年5月

    

    (六)合并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06 月 30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现 金	1,936,136.58	1,186,056.11

    银行存款	641,983,459.70	46,124,467.70

    其他货币资金	258,427,041.14	338,895,967.25

    合   计	902,346,637.42	386,206,491.06

    (2)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主要为进口设备的信用证保证金;

    (3)货币资金报告期内较去年末增加133.64%,主要是因为2008年5月16日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170,254,048.34 元。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    龄	2008 年 06 月 30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41,938,865.00	98.39%	2,096,951.38	19,989,689.59	92.87%	    999,484.48 

    1-2年	682,787.72	1.60%	136,557.54	1,227,149.28	5.70%	245,429.86

    2-3年	4,664.00	0.01%	2,332.00	303,324.56	1.41%	151,662.28

    3年以上	- 	-	-	5,231.85	0.02%	4,185.48

    合    计	42,626,316.72	100.00%	2,235,840.92	21,525,395.28	100.00%	1,400,762.10

    (2)报告期末无计提特别坏账准备或以前年度全额计提本期冲回的应收款项;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应收前五名客户的账款金额合计1,465.91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34.39%,均为账龄在半年以内的应收款项;

    (5)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应收关联方款项。

    3、预付账款

    (1)预付账款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  龄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年以内	286,281,305.07 	39.18%	281,720,216.13	93.33%

    1-2年	424,287,956.35 	58.06%	11,367,520.00	3.78%

    2-3年	4,420,339.78 	0.60%	8,721,851.92	2.89%

    3年以上	15,791,862.24 	2.16%	-	-

    合 计	730,781,463.44 	100.00%	301,809,588.05	100.00%

    

    (2)1-2年预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大幅增长,主要是公司扩大生产规模而增加了履约预付材料采购款、设备款及土建工程款,其中辽宁威利邦、河北威利邦、湖北威利邦和封开威利邦四个募集资金项目尚处于在建期,按工程进度支付的设备款增加了42,064.30万元;

    (3)3年以上预付账款主要是梅州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预付合作造林款13,119,860.92元;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其他应收款                                           单位:(人民币)元

    账 龄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金  额	所占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所占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24,231,989.01	99.03%	1,211,608.94	6,280,010.69	47.98%	314,000.53

    1-2年	199,612.79	0.82%	  39,922.56	4,878,212.05	37.27%	975,642.41

    2-3年	36,088.00	0.15%	   18,044.00	343,561.12	2.62%	171,780.57

    3年以上	- 	-	  - 	1,587,897.90	12.13%	1,270,318.32

    合计	24,467,689.80	100.00%	1,269,575.50	13,089,681.76	100.00%	2,731,741.83

    

    (1)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加86.92%,主要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数量的增加而增加了原材料采购的备用金以及速生林建设投入的未结算部分造林款;

    (2)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存货

    (1)存货分项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06 月 30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消耗性生物资产	252,836,251.07	251,391,403.26

    原材料	95,345,841.41	95,488,564.99

    产成品	58,350,107.54	56,665,317.49

    在产品	11,348,252.28	12,081,672.68

    自制半成品	14,630,462.17	13,621,814.99

    周转材料	174,020.99	2,189,622.94

    合    计	432,684,935.46	431,438,396.35

    注: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未低于成本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2)存货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林木,所占比重较大,占存货总额的41.57%。

    6、固定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年6月30日	报告期增加  	报告期减少	2007年12月31日

    一、原值	 		 	 

    房屋建筑物	216,655,733.76	13,493,346.76	- 	203,162,387.00

    机器设备	656,962,271.17	6,171,399.18	- 	650,790,871.99

    运输设备	25,991,822.94	1,780,275.00	- 	24,211,547.94

    办公设备	12,675,556.08	216,317.82	- 	12,459,238.26

    原值合计	912,285,383.95	21,661,338.76	- 	890,624,045.19

    二、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21,010,278.65	2,917,921.69	- 	18,092,356.96

    机器设备	135,087,343.65	21,769,317.68	- 	113,318,025.97

    运输设备	6,998,422.59	1,195,932.70	- 	5,802,489.89

    办公设备	8,263,424.21	- 	226,692.58	8,490,116.79

    累计折旧合计	171,359,469.10	25,883,172.07	226,692.58	145,702,989.61

    三、净值	 	 	 	 

    房屋建筑物	195,645,455.11	- 	- 	185,070,030.04

    机器设备	521,874,927.52	- 	- 	537,472,846.02

    运输设备	18,993,400.35	- 	- 	18,409,058.05

    办公设备	4,412,131.87	- 	- 	3,969,121.47

    净值合计	740,925,914.85	- 	- 	744,921,055.58

    

    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工 程 项 目	2008年6月30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额	2007年12月31日

    土建工程	 70,345,514.44	 45,581,858.14	-	24,763,656.30

    设备安装	 36,414,551.52	 29,547,935.26	2,254,329.18	9,120,945.44

    消防工程	    469,231.30	     73,019.10	-	396,212.20

    厂房附属	  2,957,031.79	1,028,461.35	392,480.83	2,321,051.27

    合   计	110,186,329.05	 76,231,273.85	2,646,810.01	36,601,865.21

    

    (2)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均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明细项目中利息资本化金额均为项目贷款利息;

    (4)在建工程中土建工程报告期内增加4,558.19万元,主要是辽宁威利邦、河北威利邦、湖北威利邦和封开威利邦新项目新建厂房;设备安装主要是湖北威利邦和辽宁威利邦项目生产线设备安装所致;

    (5)在建工程中设备安装报告期内减少225.43万元,主要是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项目所致。

    8、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年6月30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07年12月31日

    水泥	8,791,663.80	4,451,489.10	-	4,340,174.70

    钢材	27,328,600.26	16,182,611.65	-	11,145,988.61

    工程备件	923,411.62	314,584.60	-	608,827.02

    工程设备	1,491,000.00	-	- 	1,491,000.00

    合   计	38,534,675.68	20,948,685.35	- 	17,585,990.33

    (2)报告期,水泥、钢材款的增加主要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购入所需的材料款。

    9、无形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6月30日

    一、原价合计	107,695,296.13	113,595,261.23

    财务软件	121,047.22	106,255.00

    土地使用权	107,574,248.91	113,489,006.23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943,500.72	5,966,303.70

    财务软件	31,854.74	53,131.43

    土地使用权	911,645.98	5,913,172.27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 	-

    财务软件	- 	-

    土地使用权	- 	-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06,751,795.41	107,628,957.53

    财务软件	89,192.48	53,123.57

    土地使用权	106,662,602.93	107,575,833.96

    10、短期借款                                            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分类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抵押贷款	100,000,000.00	18,000,000.00

    保证.抵押贷款	-	8,450,000.00

    保证.质押贷款	-	5,000,000.00

    合     计	100,000,000.00	31,450,000.00

    

    11、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2008年6月30日余额为118,673,604.7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19%,主要是公司流动资金充裕,加大了原材料收购及支付到期材料款。

    12、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2008年6月30日余额为11,462,350.95元,为销售产品所收到的款项。

    13、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项    目	2008年6月30日	报告期计提	报告期支付	2007年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补助	5,044,381.43	39,042,524.16	41,588,519.93	7,590,377.20

    职工福利	481,091.69	4,783,413.34	7,650,226.55	3,347,904.90

    合    计	5,525,473.12	43,825,937.50	49,238,746.48	10,938,282.10

    

    14、应交税费                                           单位:(人民币)元

    税费项目	2008 年 6 月 30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2,207,299.86	5,393,938.52

    所得税	6,272,966.95	4,393.86

    城建税	249,082.05	269,518.41

    个人所得税	287,841.44	199,224.04

    土地使用税	142,731.07	_

    堤围费	56,308.76	_

    车船使用税	-	_

    房产税	-	161,711.03

    车船使用税	-	24,305.63

    合  计	9,216,230.13	6,053,091.49

    报告期内,公司已缴纳所得税费58.08万元。

    15、应付股利

    (1)明细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6 月 30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增城市粤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_	5,000,000.00

    Jade Dragon (Mauritius) Limited	1,002,200.00	_

    合   计	1,002,200.00	5,000,000.00

    

    (2)根据公司2008年4月20日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向股东李建华、刘宪、Jade Dragon (Mauritius) Limited分配股利52,180,700元、22,363,200元和1,002,200元,其中,Jade Dragon (Mauritius) Limited的股利款至报告期末尚未支付。

    16、其他应付款

    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55,781,800.02元,其中,欠李建华26,138,060.00元、刘宪24,594,742.69元,较2007年度减少75,335,230.60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1)李建华和刘宪分别为公司垫付的辽宁威利邦、河北威利邦、湖北威利邦及封开威利邦22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前期周转资金57,400,000元和24,600,000元;(2)公司控股子公司--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向封开县林业局为临时周转而借款16,000,000元。

    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6 月 30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贷款	-	8,000,000.00

    质押贷款	-	20,000,000.00

    抵押.质押贷款	1,000,000.00	115,000,000.00

    合    计	1,000,000.00	143,000,000.00

    

    18、长期借款    

    (1)明细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种类	2008 年 6 月 30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25,000,000.00	25,000,000.00

    质押借款	-	-

    保证.抵押借款	986,528,161.62	851,087,100.00

    合  计	1,011,528,161.62	876,087,100.00

    (2)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长期借款比上年末增加15.46%,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增加了对辽宁威利邦、河北威利邦、湖北威利邦和封开威利邦项目的投入。

    19、专项应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拨款部门	收款时间	2007年12月31日

    林业专用控释肥研制及推广	梅州市财政局	2004年9月	100,000.00

    环保型脲醛树脂胶研制项目	清远市财政局	2004年12月	800,000.00

    中纤板生产除尘技术创新项目	梅州市财政局	2005年12月	500,000.00

    中密度纤维板清洁生产	梅州市财政局	2005年12月	150,000.00

    E1级脲醛胶开发及应用	梅州市财政局	2005年12月	1,000,000.00

    桉树与大叶相思混交推广试验	梅州市科技局	2005年12月	70,000.00

    种苗工程	梅州市林业局	2006年1月	700,000.00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	梅州市财政局	2006年8月	2,000,000.00

    合   计	-	-	5,320,000.00

    

    20、股本

    (1)实收资本报告期内变化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名称	2008年6月30日	股权比例	2007年12月31日

    李建华	110,433,500.00	36.01%	110,433,500.00

    刘宪	47,326,800.00	15.43%	47,326,800.00

    Jade Dragon (Mauritius) Limited	47,909,700.00	15.62%	47,909,700.00

    广州市梅风装修装饰有限公司	11,000,000.00	3.59%	11,000,000.00

    罗鸣	9,000,000.00	2.93%	9,000,000.00

    张为杰等83名自然人	4,330,000.00	1.41%	4,330,000.00

    社会公众投资者	76,690,000.00	25.01%	-

    合   计	306,690,000.00	100.00%	230,000,000.00

    

    (2)实收资本报告期内变化说明: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万元,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599号文的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6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7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04,033,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669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3,778,951.6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0,254,048.34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66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093,564,048.34元。本次增资行为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08]第 0723400453号《验资报告》。

    21、资本公积

    (1)资本公积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年6月30日	报告期增加	报告期减少	2007年12月31日

    合    计	1,139,744,791.95	1,093,564,048.34	-	46,180,743.61

    (2)资本公积报告期内变动说明同实收资本变动说明。

    22、盈余公积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法定公积金	69,115,522.64	69,115,522.64

    合    计	69,115,522.64	69,115,522.64

    

    23、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年初未分配利润	223,701,819.56	65,925,500.90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9,462,353.98	168,791,767.09

    可供分配利润	263,164,173.54	234,717,267.9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015,448.43

    提取法定公益金	-	-

    分配普通股股利	75,546,1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187,618,073.54	223,701,819.56

    

    24、少数股东权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年6月30日	报告期增加	报告期减少	2007年12月31日

    少数股东权益 	    4,592,132.71 	    378,171.50 	-	  4,213,961.21 

    合    计	    4,592,132.71 	    378,171.50 	              -   	  4,213,961.21 

    

    2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①按业务性质分项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72,306,428.45 	 752,197,054.41 	   346,556,216.71 

    合 计	  372,306,428.45 	 752,197,054.41 	   346,556,216.7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43%,主要是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阳春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自2007年7月开始投产及速生林业务增加收入所致。

    ②按产品分项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8mm中纤板	226,332,257.90	528,192,545.84	234,785,195.63

    >8mm以上中纤板	128,984,794.30	216,530,661.77	106,731,763.64

    细木工板	2,630,264.45	6,984,091.82	4,812,049.99

    木板切片	180,311.31	489,754.98	227,207.45

    林木	14,178,800.49	-	-

    合 计	372,306,428.45	752,197,054.41	346,556,216.71

    报告期内,公司林木收入主要为间接控股公司--清远市威绿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林地面积1,200亩,实现销售收入1,140万元。

    ③按地区分项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地    区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广东省内	360,127,416.01	729,588,212.33	336,765,245.89

    广东省以外省份	12,179,012.44	22,608,842.08	9,790,970.82

    合    计	372,306,428.45	752,197,054.41	346,556,216.71

    

    ④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及其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销售金额	39,312,626.17	48,102,424.42	44,665,988.52

    占销售总额比例	10.56%	6.39%	12.60%

    

    (2)营业成本

    ①按业务性质分项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营业成本	290,005,861.59	488,505,997.33	220,613,812.21

    合  计	290,005,861.59	488,505,997.33	220,613,812.21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涨幅较大,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所致,其中,木柴价格上涨31.36%,甲醇价格上涨26.45%,尿素价格上涨29.74%。

    ②按产品分项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8mm中纤板	158,453,307.68	312,235,305.26	136,864,407.48

    >8mm以上中纤板	121,958,420.31	169,562,586.94	79,379,273.49

    细木工板	2,461,285.28	6,459,820.83	4,254,946.94

    木板切片	91,410.00	248,284.30	115,184.30

    林木	7,041,438.32	 -	 -

    合 计	290,005,861.59	488,505,997.33	220,613,812.21

    

    (3)主营业务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8mm中纤板	67,878,704.22	215,957,222.10	97,810,008.77

    >8mm以上中纤板	7,026,373.99	46,968,093.67	27,463,269.53

    细木工板	168,979.17	  524,270.99	557,103.05

    木板切片	88,901.31	241,470.32	112,023.15

    林木	7,137,608.17	-	-

    合 计	82,300,566.86	263,691,057.08	125,942,404.50

    

    26、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445,973.81	5,219,438.77	2,555,330.38

    			

    

    27、销售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销售费用	13,992,392.35	33,936,079.23	13,206,439.60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上涨5.9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销量的增加。

    28、管理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管理费用	32,860,588.93	69,099,497.12	37,232,720.02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1.74%,主要是由于2007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阳春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开办费用80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而本报告期该公司已投产,管理费用较低所致。

    29、财务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类 别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利息支出	18,398,685.71	38,251,243.59	23,486,449.68

    减:利息收入	 2,580,890.50	953,885.56	6,216,462.78

    金融机构手续费	 214,568.53	694,410.28	76,125.57

    汇兑净损失	1,890.41	219,113.32	219,113.31

    合 计	16,034,254.15	38,210,881.63	17,565,225.78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8.7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减少利息支出所致。

    30、营业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增值税税收返还	27,081,438.92	54,073,177.87	19,429,662.89

    补贴收入	1,420,000.00	- 	- 

    其他	2,557,000.00	23,506.94	16,706.94

    合   计	31,058,438.92	54,096,684.81	19,446,369.83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涨59.7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的增长导致增值税退税收入的增加。

    补贴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年度	备  注

    清远市政府先进企业奖金	50,000.00	2008年	先进企业奖金

    梅州市科技局锅炉节能技术项目	50,000.00	2008年	锅炉节能技术项目费

    2007年度梅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贴息	270,000.00	2008年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贴息

    梅州市财政局贷款贴息	1,000,000.00	2008年	贷款贴息

    梅州市名牌产品奖励金	50,000.00	2008年	名牌产品奖励金

    合  计	1,420,000.00	-	-

    

    31、营业外支出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滞纳金	273.35	13,607.40	12.00

    罚款	11,495.24	210,193.33	8,603.04

    捐赠	1,001,100.00	371,524.98	26,524.98

    其他	350,000.00	67,134.50	50,164.50

    固定资产报废	-	-	-

    合  计	1,362,868.59	662,460.21	85,304.52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是用于四川汶川地震捐款。

    32、所得税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当期所得税	6,853,785.84	13,223.37	4,089.73

    合 计	6,853,785.84	13,223.37	4,089.73

    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是:"新所得税法"刚实施,税务部门对所有税收优惠政策均未核准或批复,根据"新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开始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共计预缴685.02万元,占利润总额的14.68%。

    33、少数股东损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2007 年 1-6 月

    少数股东权益	346,788.13	1,215,063.79	546,240.50

    合    计	346,788.13	1,215,063.79	546,240.50

    

    34、现金流量表附注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度	2007 年 1-6 月

    营业外收入	3,977,000.00	23,506.94	16,706.94

    其他经营性往来收入	10,307,383.95	42,375,117.61	9,646,756.65

    合   计	14,284,383.95	42,398,624.55	9,663,463.59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度	2007 年 1-6 月

    业务招待费	1,451,809.23	3,669,807.56	1,778,001.21

    办公费	345,001.21	1,622,023.45	494,605.14

    差旅费	626,704.17	2,007,410.50	792,231.26

    车辆使用费	994,258.21	2,408,482.00	1,122,285.00

    邮讯费	428,221.60	766,513.32	336,342.31

    培训费	29,900.00	123,800.00	34,001.10

    销售提成及运输费	2,011,012.96	4,427,683.90	1,755,211.20

    其他销售与管理费用	3,042,076.45	10,458,840.28	4,494,992.85

    支付其他经营性往来	31,211,268.87	37,700,440.21	19,474,479.37

    合    计	40,140,252.70	63,185,001.22	30,282,149.44

    

    (3)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度	2007 年 1-6 月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902,346,637.42	386,206,491.06	77,150,262.16

    减:剩余保证期在三个月以上保证金	-	-	-

    减: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6,206,491.06	82,585,385.86	82,585,385.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6,140,146.36	303,621,105.20	-5,435,123.70

    

    (七)母公司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 龄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金  额	所占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  额	所占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9,404,934.45	99.37%	472,300.57	5%	2,004,714.90	95.62%	100,235.75	5%

    1-2年	54,771.44	0.58%	10,954.29	20%	70,071.42	3.34%	14,014.28	20%

    2-3年	4,664.00	0.05%	2,332.00	50%	16,456.56	0.79%	8,228.28	50%

    3年以上	 -	- 	-	80%	5,231.85	0.25%	4,185.48	80%

    合 计	9,464,369.89	100.00%	485,586.86	- 	2,096,474.73	100.00%	126,663.79	- 

    

    2、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 龄	2008年6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

    	金  额	所占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  额	所占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35,243,278.49	99.98%	14,507,514.23	5%	191,101,368.63	89.55%	9,555,068.43	5%

    1-2年	- 	- 	-	20%	21,950,154.33	10.29%	4,390,030.86	20%

    2-3年	35,600.00	0.01%	17,800.00	50%	158,426.75	0.07%	79,213.38	50%

    3年以上	40,698.80	0.01%	32,559.04	80%	198,763.25	0.09%	159,010.60	80%

    合 计	535,319,577.29	100.00%	14,557,873.27	 -	213,408,712.96	100.00%	14,183,323.27	- 

    

    3、对子公司投资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占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比例	初始投资金额	2007.12.31	本期投资增加额	本期投资减少额	2008.06.30

    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	90%	4,500,000.00	4,500,000.00	-   	-   	4,500,000.00

    梅州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	90%	18,000,000.00	18,000,000.00	-   	-   	18,000,000.00

    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81%	64,800,000.00	64,800,000.00	-   	-   	64,800,000.00

    广东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	90%	36,000,000.00	36,000,000.00	-   	-   	36,000,000.00

    广州市威纤木业有限公司	51%	10,200,000.00	10,200,000.00	-   	-   	10,200,000.00

    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75%	45,000,000.00	45,000,000.00	-   	-   	45,000,000.00

    阳春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85%	34,000,000.00	34,000,000.00	-   	-   	34,000,000.00

    河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91%	344,730,000.00	81,000,000.00	263,730,000.00	-   	344,730,000.00

    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91%	286,120,000.00	81,000,000.00	205,120,000.00	-   	286,120,000.00

    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91%	355,883,000.00	81,000,000.00	274,883,000.00	-   	355,883,000.00

    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91%	264,521,048.34	81,000,000.00	183,521,048.34	-   	264,521,048.34

    合   计	-	1,463,754,048.34	536,500,000.00	927,254,048.34	-	1,463,754,048.34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名称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梅州市威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梅州市西阳水电站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梅州市威华铜箔制造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增城市威利邦覆铜板制造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辽宁台安威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河北威利邦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以上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发生了如下关联交易:

    (1)购买电力

    公司于2002年10月30日分别与梅州市西阳水电站有限公司、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签订《供电合同》,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关联方购入电力情况如下:

    供 电 方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梅州市西阳水电站有限公司                          2,843,440.08

    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                            716,214.31 

    合  计                                     3,559,654.39

    

    (2)接受劳务

    根据公司2007年6月30日召开的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7年3月1日、3月18日和4月16日,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和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后者的车间、厂房、办公楼、宿舍楼、道路水沟等土建工程。

    根据公司2008年1月8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8年1月30日,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后者的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房建工程和土建构筑物等工程。

    上述建筑工程造价分别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筑安装定额(按照三类工程的计费标准)及项目所在地市级造价部门信息为依据进行施工预算和决算。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上述建筑工程项目结算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本期预付工程款       累计预付工程款                   

    湖北威利邦工程      4,000.00           2,208.40             3,743.50

    辽宁威利邦工程      4,000.00           3,186.74             3,271.46 

    河北威利邦工程      4,000.00           1,233.60             1,746.00   

    封开威利邦工程      5,300.27             880.00               880.00  

    合  计         17,300.27           7,508.74             9,640.96

    (九)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2008年1-6月	2007年	2007年1-6月	2008年1-6月	2007 年	2007年1-6月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2%	29.66%	15.57%	3.71%	35.75%	17.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0%	29.78%	15.59%	3.53%	35.84%	17.92%

    

    2、每股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股 

    报告期利润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08年1-6月	2007年	2007年1-6月	2008年1-6月	2007年	2007年1-6月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16	0.74	0.33	0.16	0.74	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15	0.74	0.33	0.15	0.74	0.3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建华

    

    2008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