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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新锂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10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
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
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
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