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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新锂能:关于收到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之第二笔交易对价款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1-15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之第二笔交易
                            对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参股公司股权出售暨关联交易概述
    1、出售广东威利邦 45%股权事项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新锂能”)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 日、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广东威利邦
木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厦门盛屯宏瑞泽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宏瑞泽实业”)出售广东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威利邦”)4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广东威利邦股
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广东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出售台山威利邦 21.43%股权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谢岳伟先生出售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威利邦”)21.43%
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台山威利邦股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
售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
    1、出售广东威利邦 45%股权事项
    根据公司与宏瑞泽实业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中股权转让
价款分三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1)首期付款时间及金额:宏瑞泽实业应于盛新锂能股东大会同意本次交
易之日起 30 日内向盛新锂能支付标的对价的 10%,即人民币 3,548.70 万元。
    (2)第二期付款时间及金额:标的资产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至宏
瑞 泽 实业 名下 后, 宏瑞 泽实 业向 盛新 锂能 支付 标的 对价 的 50%,即人 民 币
17,743.50 万元,本期付款时间至迟不超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第三期付款时间及金额:在宏瑞泽实业前两期付款到位后,至迟不超
过 2022 年 3 月 31 日,宏瑞泽实业应向盛新锂能支付标的对价的 40%,即人民币
14,194.80 万元。
    另外,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5 月 31 日)后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盛新锂能享有的标的公司期间收益由宏瑞泽实业根据广东威利邦 2020 年度审计
结果计算后支付给盛新锂能,该部分款项的支付安排与前述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安排保持一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期间,盛新锂能享有的
标的公司期间收益由宏瑞泽实业根据广东威利邦的审计结果支付给盛新锂能,该
部分款项的支付按照 60%、40%的比例与前述股权转让价款第二期、第三期的付
款时间保持一致。
    2、出售台山威利邦 21.43%股权事项
    根据公司与谢岳伟先生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中股权转让
价款分三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1)首期付款时间及金额:谢岳伟先生应于盛新锂能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盛新锂能支付标的对价的 10%,即人民币 448.25 万元。
    (2)第二期付款时间及金额:标的资产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至谢
岳伟先生名下后,谢岳伟先生向盛新锂能支付标的对价的 50%,即人民币 2,241.25
万元,本期付款时间至迟不超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第三期付款时间及金额:在谢岳伟先生前两期付款到位后,至迟不超
过 2022 年 3 月 31 日,谢岳伟先生应向盛新锂能支付标的对价的 40%,即人民币
1,793.00 万元。
    三、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1、出售广东威利邦 45%股权事项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宏瑞泽实业支付的第二笔交易对价款人民币
192,731,518.88 元(含期间收益 15,296,518.88 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前两
期交易对价款(含期间收益)合计人民币 230,894,594.48 元,公司将持续关注第
三笔交易对价款收款情况。
    2、出售台山威利邦 21.43%股权事项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谢岳伟先生支付的第二笔交易对价款人民币
2,241.25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前两期交易对价款合计人民币 2,689.50 万
元,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三笔交易对价款收款情况。
    四、备查文件
    银行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