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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新锂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15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133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
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
管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监管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与
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交易暂行办
法》”)《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等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拟发
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 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瑞士
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
次发行”),GDR 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A 股股票”)
作为基础证券。
    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
限公司,并根据 GDR 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
行 GDR。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及 10 个子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拓宽公司国际融资渠道,进一步推进公司全球化
战略,公司拟发行 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GDR 以新增发的
公司 A 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业务监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暂
行办法》《瑞士联邦金融服务法案(Federal Act on Financial Services)》和《瑞士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等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本次发行 GDR 并
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证券为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 GDR),其以
新增发的 A 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每份 GDR 的面值将根据所发行的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转换率确定。
每份 GDR 代表按最终确定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 A 股股票。
    (二)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上市,具体发行时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
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发行。
    (四)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 GDR 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 A 股股票不超过 91,189,587 股(包
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
股总股本的 1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回购、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本次发行 GDR 所代
表的新增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
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五)GDR 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公司发行的 GDR 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按照发行前确定的 GDR 与基础证
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及作为 GDR 基础证券的 A 股股票数量计算确定,前述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普通股总股本的 10%,即 91,189,587
股。因公司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可转
债转股、转换率调整等原因导致 GDR 增加或者减少的,GDR 的数量上限相应调
整。
       (六)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
    本次发行的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管要求、
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
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业务监管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综合考虑订单
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且本次发行价格按
照 GDR 与 A 股股票转换率计算后的金额将不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监管部门
同意的价格。
       (八)发行对象
    本次 GDR 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
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九)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本次发行的 GDR 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 A 股股
票进行转换。根据《业务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 GDR 自上市之日 120
日内不得转换为境内 A 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
购的 GDR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为保持 GDR 流动性及两地市场价
格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
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十)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 GDR 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
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
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公
司根据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
行 GDR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 GDR 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战
略投资,旨在提升公司资源储备、产能规模和客户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公司全
球化布局以及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 GDR 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
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 GDR 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平衡公司新老
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上市前
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瑞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公司结合本次 GDR 发行实际情况并参照《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
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作为 GDR 上市后的适用制度,自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之日起生效。
    具体修订情况及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情况对照表(GDR 上市后适
用)》《公司章程(草案)(GDR 上市后适用)》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GDR
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 49 名激励对象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
共计 1,705,500 股进行解除限售。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