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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18-12-08  

						          九阳股份四届十五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作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再次调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再次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正
常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
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因
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九阳股份四届十五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志国                   张翠兰             汪建成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