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2019-01-21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
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
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
3、2018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8年5月15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6、2018年10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中3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取消该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资格并将其限制性股票额度共计7万股调整至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18年11月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调整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
7、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7 日;
2、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 元/股;
3、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共 14 人,授予股份数量 19.996 万股,公
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职务
股票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人员
199,960 3.9992% 0.0261%
14 人
合 计 199,960 3.9992% 0.0261%
4、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说
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8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完全一致。
5、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解除限售考核指标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 2018 年-2020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司
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
之一。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 2018 年度为基准年,2019 年销售额增长率不低于 11%,2019 年净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
以 2019 年度为基准年,2020 年销售额增长率不低于 17%,2020 年净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的情况下才
能获得解锁的资格。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18]517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止授予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票的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止,公司已收
到 14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元整
( 199,960.00)。
四、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7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22 日。
五、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本次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
励对象中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本次变动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352,500 0.70% +199,960 5,552,460 0.7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62,158,500 99.30% -199,960 761,958,540 99.28%
三、股份总数 767,511,000 100.00% 0 767,511,000 100.00%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亦不会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