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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19-03-30  

						          九阳股份四届十七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作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
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拟提请公
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进行了审查,我们就此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2018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通过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九阳股份四届十七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志国                   汪建成             刘红霞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