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五届七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受让杭州乐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受让并增资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是按 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韩世远 刘红霞 邬爱其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