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2
九阳股份五届十五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修订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后,根据最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监管要求,需要对草案中的
部分条款内容进行调整;
2、《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修订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
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6、公司董事会中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
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九阳股份五届十五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修订后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修订后的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九阳股份五届十五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汇总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韩世远 刘红霞 邬爱其
2022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