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九阳股份六届三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取消《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 3 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取消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 3 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取消《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 3 月修订
稿)》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取消《九
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 3 月修订稿)》及其摘要。
(以下无正文)
九阳股份六届三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汇总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韩世远 刘红霞 邬爱其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