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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3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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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戚金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张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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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69,908,456.62         3,212,378,759.03                       -1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8,806,305.33           366,566,587.07                       -2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84,015,931.35           367,130,859.20                       -22.6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46,050,184.03        -1,492,282,682.51                       70.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7                     -2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7                     -2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6%                    4.91%                        -1.3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8,179,157,163.24        38,245,772,847.60                        -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249,565,093.93         7,960,758,788.60                        3.6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574,222.1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00,122.3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68,586.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715,384.36

合计                                                                  4,790,373.9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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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51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滨江投资控
                   境内非国有法人        53.31%     720,720,000                  0 质押                     329,500,000
股有限公司

戚金兴             境内自然人            12.73%     172,099,200       129,074,400

朱慧明             境内自然人             3.71%      50,130,400        37,597,800

莫建华             境内自然人             3.71%      50,130,400        37,597,800

洪泽君             境内自然人             1.70%      23,000,000                  0

北方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天
                   其他                   1.24%      16,700,000                  0
津国投 08-1 单一
资金信托

戚加奇             境内自然人             1.15%      15,520,000                  0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0.68%       9,199,875                  0
零七组合

姜彬               境内自然人             0.51%       6,904,625                  0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行
                   其他                   0.51%       6,900,011                  0
业领先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20,7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20,720,000

戚金兴                                                                 43,024,8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24,800

洪泽君                                                                 2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0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16,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700,000
国投 08-1 单一资金信托

戚加奇                                                                 15,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520,000

莫建华                                                                 12,53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32,6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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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明                                                                12,53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32,6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9,199,875 人民币普通股         9,199,875

姜彬                                                                   6,904,625 人民币普通股         6,904,62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行
                                                                       6,900,011 人民币普通股         6,900,011
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戚金兴先生与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戚加奇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
说明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517970000 股外,还
                                 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2750000 股,实际合计持
                                 有 7207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3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公司股东洪泽君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30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3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0%。
                                    公司股东姜彬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49000 股外,还通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855625 股,实际合计持有 6904625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51%。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较年初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土地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上升,主要系本期支付合作开发项目的外部股东财务资助款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95.78%,主要系支付上年年终奖等工资薪金所致。
4、递延收益较年初下降75.15%,主要系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结转面积转入当期损益。
5、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仅武林壹号7号楼交付、以及凯旋门等尾盘交付。
6、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收入下降导致成本相应下降所致。
7、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收入下降导致税金减少所致。
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71.58%,主要系经营性物业贷款增加导致利息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应收款项变动所致。
10、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系政府补助按面积结转转入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合作开发项目的外部股东财务资助款增加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略有上升,主要原因系新增项目公司收到股东投资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一、股份自愿锁
                                                    定承诺: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                            杭州滨江投资控
                                     杭州滨江投资
                                                   戚金兴先生承 2008 年 05 月 29              股有限公司和戚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控股有限公司、                              持续
                                                   诺:在任职期间 日                          金兴先生均严格
                                     戚金兴先生
                                                   每年转让的股                               履行承诺
                                                    份不得超过其
                                                    所持有本公司


                                                                                                               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
份;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本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
票总数(包括有
限售条件和无
限售条件的股
份)的比例不超
过 50%。对其所
持滨江控股公
司的股权,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
让滨江控股公
司的股份不得
超过本人持有
滨江控股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滨江控
股股份。二、避
免同业竞争承
诺:1、为避免
将来可能发生
的同业竞争,控
股股东滨江控
股公司出具了
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具体承
诺如下: (1)
本公司声明,截
至本承诺函签
署日,本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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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本公司控股的
公司或其他组
织没有从事与
滨江房产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
(2)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
公司或其他组
织将不在中国
境内外以任何
形式从事与滨
江房产现有主
业相同的业务,
包括不在中国
境内外投资、收
购、兼并与滨江
房产现主要业
务有直接竞争
的公司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
(3)若滨江房
产今后从事新
的业务领域,则
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公司
或其他组织将
不在中国境内
外以控股方式,
或以参股但拥
有实质控制权
的方式从事与
滨江房产新的
业务领域有直
接竞争的业务
活动,包括在中
国境内外投资、
收购、兼并与滨
江房产今后从
事的新业务有
直接竞争的公
司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 (4)
本公司承诺不
以滨江房产实


                                                         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际控制人的地
位谋求不正当
利益,进而损害
滨江房产其他
股东的权益。如
因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公
司或其他组织
违反上述声明
与承诺而导致
滨江房产的权
益受到损害的,
则本公司同意
向滨江房产承
担相应的损害
赔偿责任。(5)
本承诺函构成
对本公司具有
法律效力的文
件,如有违反愿
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2、为
避免将来可能
发生的同业竞
争,公司实际控
制人戚金兴先
生出具了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函》,做出如下
承诺: (1)本
人目前没有、将
来也不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滨
江房产及其控
股的子公司现
有及将来从事
的业务构成同
业竞争的任何
活动,包括但不
限于房地产开
发、房屋建筑、
商品房销售、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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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安装、室内外
                                                     装潢,并愿意对
                                                     违反上述承诺
                                                     而给滨江房产
                                                     造成的经济损
                                                     失承担赔偿责
                                                     任。(2)对本人
                                                     投资的企业,本
                                                     人将通过派出
                                                     机构和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董
                                                     事、经理)以及
                                                     控股地位使该
                                                     等企业履行本
                                                     承诺函中与本
                                                     人相同的义务,
                                                     保证不与滨江
                                                     房产同业竞争,
                                                     并愿意对违反
                                                     上述承诺而给
                                                     滨江房产造成
                                                     的经济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无
(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0.00%    至                     20.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6,035.7   至                   54,053.56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044.63
(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房地产开发行业,以房产交付、开具发票作为收入
                                             确认标准,存在季度间收入的不均衡性。报告期内武林壹号 7 号楼、金色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黎明二期交付且万家星城三期部分现房销售结转,以及凯旋门等尾盘交付,
                                             收入略有增长,但上述主要楼盘系合作开发项目,因此公司 2015 年 1-6 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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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20%~20 %之
                                     间。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戚金兴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