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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6-04-2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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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戚金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张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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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725,234,028.82         2,769,908,456.62                       7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83,578,256.55          288,806,305.33                        3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83,546,433.21          284,015,931.35                        35.0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24,687,106.16         -446,050,184.03                        935.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1                     27.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1                     2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8%                    3.56%                         0.7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9,241,341,020.31       42,230,217,558.73                        16.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867,638,738.61         8,764,790,750.88                       35.4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30,466.24

水利金                                                                5,013,232.41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8,343.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27,400.31

合计                                                                    31,823.3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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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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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1,42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滨江投资控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10%     1,247,671,129                  0 质押               99,600,000
股有限公司

戚金兴           境内自然人            11.06%       344,198,400       258,148,800

宁波天堂硅谷时
通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6%       154,320,000                  0
企业(有限合伙)

朱慧明           境内自然人             3.22%       100,260,800        75,195,600

莫建华           境内自然人             3.22%       100,260,800        75,195,600

华龙证券-南京
银行-华龙证券
                 其他                   2.66%        82,840,237        82,840,237
金投智汇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深圳平安大华汇
通财富-包商银
行-深圳平安大 其他                     2.66%        82,840,000        82,840,000
华汇通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

兴业财富资产-
兴业银行-兴金
301 号 1 期特定 其他                    2.00%        62,126,768        62,126,768
多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

兴业财富资产-
兴业银行-兴金
301 号 2 期特定 其他                    2.00%        62,126,767        62,126,767
多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61%        50,056,600                  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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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247,671,129 人民币普通股     1,247,671,129

宁波天堂硅谷时通股权投资合伙
                                                                     154,3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320,000
企业(有限合伙)

戚金兴                                                                86,049,600 人民币普通股          86,049,6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056,6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56,600

戚加奇                                                                31,0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040,000

朱慧明                                                                25,065,2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65,200

莫建华                                                                25,065,2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65,20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
                                                                      11,114,187 人民币普通股          11,114,187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晋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079,917 人民币普通股          11,079,917

尉山河                                                                10,03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32,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戚金兴先生与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戚加奇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
说明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842171129 股外,还通过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055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2476711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10%。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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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大幅上升,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

幅上升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上升,主要系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略有上升,主要系友好饭店部分改造导致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大幅下降,主要系上年计提年终奖金在一季度发放所致。

5.资本公积较年初大幅上升,主要系非公开发行股票溢价所致。

6.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系武林壹号、上虞城市之星以及金色黎明三期部分楼盘交付所致。

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收入上升导致成本相应上升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系收入增加导致相应计提税金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系利息费用化减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

   幅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合作开发项目的外部股东财务

   资助款增加以及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以及银

   行贷款增加等现金流入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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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一、股份自愿
                                                锁定承诺:公
                                                司股东、实际
                                                控制人戚金
                                                兴先生承诺:
                                                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离
                                                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                            杭州滨江投
                                 杭州滨江投
                                                内通过证券                            资控股有限
                                 资控股有限                    2008 年 05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交易所挂牌                     持续   公司和戚金
                                 公司、戚金兴                  29 日
                                                交易出售本                            兴先生均严
                                 先生
                                                公司股票数                            格履行承诺
                                                量占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
                                                票总数(包括
                                                有限售条件
                                                和无限售条
                                                件的股份)的
                                                比例不超过
                                                50%。对其所
                                                持滨江控股
                                                公司的股权,
                                                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滨
                                                江控股公司
                                                的股份不得
                                                超过本人持
                                                有滨江控股
                                                公司股份总


                                                                                                   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滨
江控股股份。
二、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1、
为避免将来
可能发生的
同业竞争,控
股股东滨江
控股公司出
具了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
《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具
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
声明,截至本
承诺函签署
日,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股
的公司或其
他组织没有
从事与滨江
房产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
(2)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
制的公司或
其他组织将
不在中国境
内外以任何
形式从事与
滨江房产现
有主业相同
的业务,包括
不在中国境
内外投资、收
购、兼并与滨
江房产现主
要业务有直


                                                  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接竞争的公
司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
(3)若滨江
房产今后从
事新的业务
领域,则本公
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公司
或其他组织
将不在中国
境内外以控
股方式,或以
参股但拥有
实质控制权
的方式从事
与滨江房产
新的业务领
域有直接竞
争的业务活
动,包括在中
国境内外投
资、收购、兼
并与滨江房
产今后从事
的新业务有
直接竞争的
公司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
(4)本公司
承诺不以滨
江房产实际
控制人的地
位谋求不正
当利益,进而
损害滨江房
产其他股东
的权益。如因
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
公司或其他
组织违反上
述声明与承
诺而导致滨


                                                  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江房产的权
益受到损害
的,则本公司
同意向滨江
房产承担相
应的损害赔
偿责任。(5)
本承诺函构
成对本公司
具有法律效
力的文件,如
有违反愿承
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2、
为避免将来
可能发生的
同业竞争,公
司实际控制
人戚金兴先
生出具了具
有法律约束
力的《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做出如下承
诺: (1)本
人目前没有、
将来也不直
接或间接从
事与滨江房
产及其控股
的子公司现
有及将来从
事的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
的任何活动,
包括但不限
于房地产开
发、房屋建
筑、商品房销
售、水电安
装、室内外装
潢,并愿意对
违反上述承


                                                 1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诺而给滨江
房产造成的
经济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2)对本人
投资的企业,
本人将通过
派出机构和
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董事、
经理)以及控
股地位使该
等企业履行
本承诺函中
与本人相同
的义务,保证
不与滨江房
产同业竞争,
并愿意对违
反上述承诺
而给滨江房
产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三、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进一步承诺:
1、在前次关
于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的
基础上,公司
控股股东杭
州滨江投资
控股有限公
司进一步承
诺如下:1)
除严格遵守
本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10 日出具的
《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之承
诺事项外,本


                                                  1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自身及
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
(杭州滨江
房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
公司除外)目
前所从事的
投资基金业
务将严格限
定为基金管
理和财务投
资,基金本身
不直接从事
房地产项目
开发。2)目
前本公司自
身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
企业(杭州滨
江房产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除外)
管理的基金
进行了西溪
之星、万家名
城两个房地
产项目的财
务投资,该两
个房地产项
目已委托杭
州滨江房产
建设管理有
限公司(系杭
州滨江房产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子
公司)开发管
理。除上述两
个房地产项
目外,本公司
自身及本公


                                                 1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杭州
滨江房产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除
外)管理的基
金将不再进
行房地产项
目/业务的投
资活动。
2、在前次关
于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的
基础上,公司
实际控制人
戚金兴先生
进一步承诺
如下:1)除
严格遵守本
人于 2007 年 5
月 10 日出具
的《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之承
诺事项外,本
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
业(杭州滨江
房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
公司除外)目
前所从事的
投资基金业
务将严格限
定为基金管
理和财务投
资,基金本身
不直接从事
房地产项目
开发。
2)目前本人
及本人控制


                                                 1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其他企业
               (杭州滨江
               房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
               公司除外)管
               理的基金进
               行了西溪之
               星、万家名城
               两个房地产
               项目的财务
               投资,该两个
               房地产项目
               已委托杭州
               滨江房产建
               设管理有限
               公司(系杭州
               滨江房产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子公
               司)开发管
               理。除上述两
               个房地产基
               金项目外,本
               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
               业(杭州滨江
               房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
               公司除外)管
               理的基金将
               不再进行房
               地产项目/业
               务的投资活
               动。

               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朱慧明先生
朱慧明先生、   日起一年内     2008 年 05 月          和莫建华先
                                              持续
莫建华先生     不转让或者     29 日                  生均严格履
               委托他人管                            行承诺。
               理其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


                                                                  1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
收购该部分
股份。上述承
诺期满后,在
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离任
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本公
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
总数(包括有
限售条件和
无限售条件
的股份)的比
例不超过
50%。对其所
持滨江控股
公司的股权,
自滨江控股
公司成立之
日起一年内
不得转让;自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
的滨江控股
公司的股份,


                                                 1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也不由滨江
                                                              控股公司收
                                                              购该部分股
                                                              份;上述承诺
                                                              期满后,在任
                                                              职期间每年
                                                              转让滨江控
                                                              股公司的股
                                                              份不得超过
                                                              本人持有滨
                                                              江控股公司
                                                              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
                                                              让本人所持
                                                              有的滨江控
                                                              股股份。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0.00%     至                        4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57,013.09    至                      72,562.11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51,830.08
元)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房地产开发行业,以房产交付、开具发票作为收入确认
                                               标准,存在季度间收入的不均衡性。报告期内金色黎明三期精装、千岛湖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东方海岸一期住宅、排屋交付、以及武林壹号、万家星城等部分现房销售
                                               结转,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因此公司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 10%~40 %之间。




                                                                                                                 1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
2016 年 01 月 0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在巨潮资
2016 年 01 月 1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资
2016 年 01 月 2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
2016 年 02 月 2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在巨潮资
2016 年 03 月 0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
2016 年 03 月 1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
2016 年 03 月 1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
2016 年 03 月 1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戚金兴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