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111,443,89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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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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