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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于永生)2019-04-1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 2018 年的工作

情况作简要报告。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2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或参

加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出席的情况。在董事会过程中,能够

对所有议案进行客观谨慎的思考,经过与董事会成员讨论,以及必要

时完善议案内容后,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   2018 年 3 月 16 日,分别发表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1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独立意见》、《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

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

投资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

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

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发行短期融

资券的独立意见》。

    2、 2018 年 3 月 20 日,发表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独立意见》。

    3、 2018 年 4 月 9 日,发表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

意见》。

    4、 2018 年 6 月 20 日,发表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

立意见》。

    5、 2018 年 8 月 21 日,发表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 2018 年 9 月 7 日,发表了《关于四届五十七次董事会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2
    7、 2018 年 9 月 14 日,发表了《关于四届五十八次董事会担

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发表了《关于四届六十二次董事会担

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发表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

会前,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做好必要

的准备,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发表独立意

见过程中,能够积极与其他独立董事讨论,必要时与管理层沟通,尽

量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长远和整体利益。

    四、对公司的建议

    根据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了解的情况,滨江集团是一家优秀的上市

公司,战略清晰,执行高效,治理完善。公司长期深耕杭州,注重品

质,已经成为全国房地产行业产品综合品质领先企业,为城市发展、

人居进步和行业发展做出了贡献。随着房地产政策和市场发展,公司

应该进一步按照国家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创新产品,行稳致远,为

客户的美好生活服务,拓展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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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工作

    2018年,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

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 年,本人将继续做好同公司各位董事、监事会、管理层之

间的沟通与协作,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特

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

里稳健经营、开拓进取,以更加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人的联系方式:E-mail: jsh@zju.edu.cn。

                                       独立董事:贾生华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 2018 年的工作

情况作简要报告。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2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或参

加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出席的情况。在对所有议案进行客观

谨慎的思考后,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   2018 年 3 月 16 日,分别发表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独立意见》、《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

资助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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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

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风险投资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的独立意见》、《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2、 2018 年 3 月 20 日,发表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独立意见》。

    3、 2018 年 4 月 9 日,发表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

意见》。
    4、 2018 年 6 月 20 日,发表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

立意见》。

    5、 2018 年 8 月 21 日,发表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 2018 年 9 月 7 日,发表了《关于四届五十七次董事会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7、 2018 年 9 月 14 日,发表了《关于四届五十八次董事会担

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发表了《关于四届六十二次董事会担

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发表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6
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

会前,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做好必要

的准备,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的建议

    希望公司在经济形势变化过程中,加强形势研究,更加密切关注

政策走向,避让产业调整风险和金融风险。同时,在产品升级中继续

走在前列,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物质保障。

    五、其他工作

    2018年,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

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8 年,本人将继续做好同公司各位董事、监事会、管理层之

间的沟通与协作,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特

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

里稳健经营、开拓进取,以更加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人的联系方式:E-mail:dfsg@sohu.com



                                         独立董事:王曙光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 2018 年的工

作情况作简要报告。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2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或参

加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出席的情况。在对所有议案进行客观

谨慎的思考后,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1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   2018 年 3 月 16 日,分别发表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


                               8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独立意见》、《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

资助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

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

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风险投资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的独立意见》、《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2、 2018 年 3 月 20 日,发表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独立意见》。

    3、 2018 年 4 月 9 日,发表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

意见》。

    4、 2018 年 6 月 20 日,发表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

立意见》。

    5、 2018 年 8 月 21 日,发表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 2018 年 9 月 7 日,发表了《关于四届五十七次董事会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7、 2018 年 9 月 14 日,发表了《关于四届五十八次董事会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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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发表了《关于四届六十二次董事会担

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发表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

会前,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做好必要

的准备,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的建议

    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财务部门的融资功能,或考虑成立融资部。

    房地产开发业务需要大量的和持续性的资金支持,资金链断裂风

险是房地产公司的主要风险之一。房地产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

渠道,一是房产销售、另一个是外部融资。近几年,随着经济步入下

行周期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密集出台,房地产销售端的资金支持的不

确定性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融资端资金支持的重要性凸显。近

一年来,公司财务部也在努力拓展融资渠道,融资工具由传统的银行

贷款、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向发行各类资产抵押债券拓展,为公

司房地产业务发展提供了多样化的资金支持。财务部的这一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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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展思路非常正确,应进一步加强。现在市场中的资金出借方种类繁

多,资金融通渠道多种多样,公司应该充实现在的融资管理团队力量,

全面系统地掌握各类融资信息、模式、渠道,在融资环境宽松时期确

保公司获得低成本融资,在融资环境紧张时期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正

常资金量需求。

    五、其他工作

    2018年,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

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 年,本人将继续做好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希望公司在新的一

年里稳健经营、开拓进取,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人的联系方式:E-mail: zufeyys@163.com。




                                        独立董事:于永生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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