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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6-11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008,462.1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3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惠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

请 2 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新惠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金额为 1.4 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

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千岛湖滨翠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千岛湖滨翠海岸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组


                               1
成的银团申请 6.7 亿元的融资,额度分别为 4.6 亿元和 2.1 亿元。为

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

权比例为千岛湖滨翠海岸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金额为 4.02 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

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

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分

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90 亿元及 10 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

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75 亿

元及 15 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新惠公司提供担保在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为千岛湖滨翠海岸公司提供担保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

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新惠公司和千岛湖滨翠海岸公司的

担保余额均为 0。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

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1)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   已使用                 剩余可使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本次使用
                                   审批额度    额度                   用额度
                        ≥70%         90      48.2675     1.4        40.3325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0         0         0            10
                        合计         100      48.2675     1.4        50.3325



    (2)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       已使用                       剩余可使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本次使用
                                      审批额度       额度                          用额度
                          ≥70%          75            0              0             75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5            0             4.02          10.98
                          合计           90            0             4.02          85.9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新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10 月 31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 571 号 801 室

           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其 70%的股权,杭州复兴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和杭州玖熹投资有限公司各持有其 25%和 5%的股权。

           经营范围:西湖大道 11 号地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        权益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可售面积
项目名称        用途
                             所在地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定安府         商业          杭州            70%         9,977        12,565       12,469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杭州千岛湖滨翠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14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 126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周捷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 60%的股权,杭州居易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和杭州润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其 30%和 10%的股权。

                                         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总价
项目名称          用途   项目所在地   权益比例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半岛印象北区    住宅        杭州      60%        56,401      112,803    41,82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金额:公司为新惠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4 亿元;为

千岛湖滨翠海岸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02 亿元。

       3、担保期间:均为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

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新惠公司和千岛湖滨翠海岸公司均系为项目开发成立的项目公

司,公司为其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

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新惠公司和千

岛湖滨翠海岸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

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008,462.18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

                                            4
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34%,其中对合并报

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07,285.18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7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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