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2021-07-28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
资成本,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目
前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
可实施。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经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
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具备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期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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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
内确定。
2、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
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
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
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住房租赁项目的建设运营、偿还公
司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
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
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仅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根据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6、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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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拟申
请本次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当出现预计不能偿
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
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获得注册通过后二十四个月届满
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
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如下: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
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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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
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
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
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
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
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
等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
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和根
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7、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
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及上述有关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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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
行业失信机构。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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