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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8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

融资效率,保证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65 亿元及 5

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授权期限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

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 2021-058 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批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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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

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

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9亿元的新增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对象情况如下:
                                                            公司权益比   预计担保额
   公司名称                    合作项目
                                                            例(%)      度(亿元)
1 杭州滨信置业有限公司       滨望雅庭                         20.00          5
2 杭州滨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望府                           50.00          6
3 杭州滨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花棠映月公寓                     49.00          4
                               南 京 江 宁 -NO.2021G44 江
4 南京骏玖房地产有限公司                                      32.50          5
                               宁区正方大道项目
                               黄埔区黄埔化工改造项目
5 广州樾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00          9
                               居住地块
                        合计                                    --           29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

日起 12 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 2021-059 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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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

资成本,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与上述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期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
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

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

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

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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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住房租赁项目的建设运营、偿还公

司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

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

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仅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根据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拟申

请本次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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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当出现预计不能偿

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

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获得注册通过后二十四个月届满
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

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如下: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

                               5
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

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

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

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

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

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

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

等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

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和根

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7、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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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及上述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21-061 号公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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