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054,995.2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1.87%。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红狮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红狮滨江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溪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 13 亿元
的融资,额度分别为 7 亿元和 6 亿元,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
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红狮滨江公司本次
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6.5 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
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滨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滨
望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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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11 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
董事会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苏
州滨望公司全部 50%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按股权
比例为苏州滨望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5.5 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
对等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
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分
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90 亿元及 10 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
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75 亿
元及 15 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苏州滨望公司提供担保在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为红狮滨江公司提供担保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
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红狮滨江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对苏州滨
望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35 亿元。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
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1)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 已使用 剩余可使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本次使用
审批额度 额度 用额度
≥70% 90 70.0675 5.5 14.4325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0 0 0 10
合计 100 70.0675 5.5 24.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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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 已使用 剩余可使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本次使用
审批额度 额度 用额度
≥70% 75 0 6.5 68.5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5 4.02 0 10.98
合计 90 0 4.02 79.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兰溪红狮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29 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黄大仙路 212 号
法定代表人:吕有富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及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 50%的股
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权益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用途 项目所在地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滨江红狮上品 住宅、商业 金华 50% 92,117 162,881 62,360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苏州滨望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8 日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东太湖路 38 号 8 幢
法定代表人:王赞煜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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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情况:公司及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
其 5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 权益 拿地时间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项目名称 用途
所在地 比例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锦麟壹品 住宅 苏州吴中区 50% 2020/6/1 50,496 126,239 234,736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金额:公司为红狮滨江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6.5 亿元;
为苏州滨望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5 亿元。
3、担保期间:公司对红狮滨江公司的担保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
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公司对苏州滨望公司的担保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
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
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红狮滨江公司和苏州滨望公司均系为项目开发成立的项目公司,
公司为其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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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红狮滨江公司和
苏州滨望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
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054,995.29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
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1.87%,其中对合并报
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00,179.04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3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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