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 江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5%的告知函》,告知滨江 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戚金兴先生、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 巴马元享红利 7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享红利 71 号”)、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72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元享红利 72 号”)、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元享红利 7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享红利 73 号”)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74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享红利 74 号”)自 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6 日,累计增持公司的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5%,现将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增持人: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戚金兴、元享红利 71 号、元享红利 72 号、元享红利 73 号、元享红利 74 号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 资价值的认可 1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5.累计增持数量 增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股) 的比例 滨江控股 大宗交易 2021 年 6 月 11 日 32,000,000 1.03% 元享红利 72 号 大宗交易 2021 年 6 月 28 日 37,600,000 1.21% 2021 年 7 月 26 日 戚金兴 集中竞价 5,169,700 0.16% -2021 年 7 月 27 日 元享红利 71 号 大宗交易 2021 年 8 月 31 日 28,880,000 0.93% 元享红利 74 号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2 日 28,950,000 0.93% 元享红利 73 号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6 日 22,972,500 0.74% 合计 155,572,200 5.00% 6.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滨江控股 1,381,012,872 44.38 1,413,012,872 45.41 戚金兴 366,428,900 11.78 371,598,600 11.94 戚加奇 31,040,000 1.00 31,040,000 1.00 元享红利 71 号 - - 28,880,000 0.93 元享红利 72 号 - - 37,600,000 1.21 元享红利 73 号 - - 22,972,500 0.74 元享红利 74 号 - - 28,950,000 0.93 合计持有股份 1,778,481,772 57.16 1,934,053,972 62.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3,660,097 48.33 1,655,355,022 53.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4,821,675 8.83 278,698,950 8.96 注:滨江控股、戚金兴、戚加奇、元享红利 71 号、元享红利 72 号、元享红 利 73 号、元享红利 74 号为一致行动关系。 二、其他相关说明 2 1、本次滨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违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滨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选择合适 的时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5%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