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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159,405.1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1.75%。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

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为关联参股公司杭州新塘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塘置业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新增

担保,该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5%。上述担保

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

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作为新塘置业公司股东,将按出资比例为其融

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新塘置业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

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执行总裁余忠祥先生担任兴塘置业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


                                1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兴塘置业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为新塘置业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兴塘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3 月 17 日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南秀路 2699 号新塘街

道办事处

      4、法定代表人:郑建洁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股东情况:公司和杭州昌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持

有其 49%和 5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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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与公司关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执行总裁余忠祥先生担

任兴塘置业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兴塘置业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34,610,231.17             3,495,472,507.15
负债总额           3,681,202,943.57             3,537,537,168.32
净资产             -46,592,712.40               -42,064,661.17
项目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528,051.23                -9,342,995.88

         10、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新塘置业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

据新塘置业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

                                   3
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

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新塘置业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其实际经营

需要,有利于提高新塘置业公司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从新塘置业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出发为其提供担保额度,能提

高项目公司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且公司按出资比例

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新塘置业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合作项目的开发

建设需求,支持其经营发展,有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为新塘置业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

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159,405.12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

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1.75%,其中对合并报表

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96,688.2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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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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