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和《2022 年第一季
度报告》;
2、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赋予的
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
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
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制度完善,
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的反应了
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有关股权收购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
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或其它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资
产流失情况。
4、对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检查,认为:公司报
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内幕交
易或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对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
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
保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
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
6、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做好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8、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对公司 2022 年度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进
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
形。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