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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澳洋顺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2016-01-22  

						证券简称:澳洋顺昌           证券代码:002245            公告编号:2016-006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顺昌”、“发行人”或“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顺昌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5]3092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
在 2016 年 1 月 20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上 。 投 资 者 亦 可 到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
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共发行 51,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510 万
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3、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顺昌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持有澳洋顺昌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523822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
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无限售
条件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顺昌配债”,
配售代码为“082245”。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包括持有的股份中部分为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
                                        1
销商”)处进行。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
申购。
    4、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在网下和网
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80%:2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对网上和网下预设的发
行数量之间进行回拨,以实现网上申购中签率与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5、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参加发行人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应缴
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 50%。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2,000
万元(20 万张),超过 2,000 万元(20 万张)的必须是 100 万元(1 万张)的整数
倍。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上限为 40,800 万元(408 万张)。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发
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6、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简称为“顺昌发
债”,申购代码为“072245”。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2
万张(10,200 万元)。
    7、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1 月 21 日(T-1 日),该
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8、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 2016 年 1 月 22
日(T 日)。
    9、本次发行的顺昌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若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应在申购日 2016 年
1 月 22 日(T 日)15:00 前,将以下文件(包括网下优先认购表以及其他相关文
件)的扫描件(机构加盖公章、个人须签名)以及网下优先认购表 excel 电子版
发送至主承销商指定电子邮箱 ecm@xyzq.com.cn,邮件标题请描述为:“投资者
全称+顺昌转债优先认购”。 若在发送邮件 10 分钟内未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请务
必拨打主承销商以下电话确认:021-20370806、20370807。
                                     2
       投资者可从兴业证券官网(http://www.xyzq.com.cn/)下载“网下优先认购
表 excel 电子版”,下载路径为:首页-通知滚动栏-澳洋顺昌可转债网下认购表文
件。
    请投资者务必保证 excel 电子版文件与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主承
销商将以扫描件信息为准。
    投资者发送的材料内容不符合主承销商要求的,或者主承销商未在截止时间
T 日 15:00 前收到投资者材料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为无效认购。
       ①如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为法人,应提供如下资料:
    a、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优先认购表(法人)》(兴业证券官网下载);
    b、excel 电子版《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优先认购
表(法人)》(兴业证券官网下载)(请提交电子文件);
    c、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d、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e、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f、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g、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
       ②如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为自然人,应提供如下资料:
    a、由股东(自然人)签字的《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
下优先认购表(自然人)》(兴业证券官网下载);
    b、excel 电子版《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优先认购
表(自然人)》(兴业证券官网下载)(请提交电子文件);
    c、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d、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e、经办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f、股东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经办代理人办理的情况);
    g、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
    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填写的网下优先认购表由申请人完整

                                      3
填写,且由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自然人
股东(或经办代理人)签字后,一经将其扫描件及 excel 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主
承销商指定邮箱处,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必须在 2016 年 1 月 22 日(T 日)
15:00 前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收款银行账户足额划出认购资金。认购资金
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请在备注栏注明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深市证券账户号码和“顺昌转债优先认购”字样,如深市证券账户号码为
0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0123456789 顺昌转债优先认购)。款项划
出后请及时向收款银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收款银行(一)
户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35050187000700000207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开户行大额支付号:       105391004019
银行联系人:             郑文君
银行联系电话:           0591-83372406,0591-83357106
收款银行(二)
户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692023786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开户行大额支付号:       305100001016
银行联系人:             江阳
银行联系电话:           010-88654200,010-88654206
收款银行(三)
户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3003101040005707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屏支行

                                     4
开户行大额支付号:        103391000316
银行联系人:              孟欢俊
银行联系电话:            0591-87853634,0591-87823201
    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须按其认购数量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缴纳不足视为无效认购。汇款账户户名与网下优先认购表填写的认购对
象名称必须保持一致,若汇款账户户名与网下优先认购表填写的认购对象名称不
一致则为无效认购。
    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需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须确保认购资金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T 日)17:00 前汇至上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或
缴纳的认购资金不足均为无效认购。
    (二)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
为 2016 年 1 月 22 日(T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
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配售代码为“082245”,配售简称为“顺昌配债”。
    2、原 A 股股东持有的“澳洋顺昌”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
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
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6 年 1 月 22 日(T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
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
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
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三、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6 年 1 月 22 日(T 日)9:00 至 15:00,以
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
                                     5
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1、网下申购
    参与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2,000 万元(20 万张),超过 2,000 万元(20
万张)的必须是 100 万元(1 万张)的整数倍。本次发行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上
限为 40,800 万元(408 万张)。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顺昌转债应
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 2016 年 1 月 22 日(T 日)15:00
前,将以下文件(包括《网下申购表》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扫描件(机构加盖
公章、个人须签名)以及《网下申购表》excel 电子版发送至主承销商指定电子邮
箱 ecm@xyzq.com.cn,邮件标题请描述为:“投资者全称+顺昌转债网下申购”。
若在发送邮件 10 分钟内未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请务必拨打主承销商以下电话确
认:021-20370806、20370807。
    投资者可从兴业证券官网(http://www.xyzq.com.cn/)下载“网下申购表 excel
电子版”,下载路径为:首页-通知滚动栏-澳洋顺昌可转债网下认购表文件。
    请投资者务必保证 excel 电子版文件与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主承
销商将以扫描件信息为准。
    投资者发送的材料内容不符合主承销商要求的,或者主承销商未在截止时间
T 日 15:00 前收到投资者材料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为无效认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提供如下资料:
    a、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兴业证券官网下载);
    b、excel 电子版《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兴
业证券官网下载)(请提交电子文件);
    c、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d、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e、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f、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6
    g、支付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
    各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表》由申请人完整填写,且由机构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一经将其扫描件及 excel 电子版发送电子
邮件至主承销商指定邮箱处,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
效力。
    2、缴纳申购定金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6 年 1 月 22 日(T 日)15:00 前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收款银行账户足额划出申购定金,定金金额为其全部
申购金额的 50%。申购定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请
在备注栏注明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深市证券账户号码和“顺昌转债申购定金”
字样,如深市证券账户号码为 0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0123456789
顺昌转债申购定金)。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银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收款银行(一)
户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35050187000700000207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开户行大额支付号:        105391004019
银行联系人:              郑文君
银行联系电话:            0591-83372406,0591-83357106
收款银行(二)
户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692023786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开户行大额支付号:        305100001016
银行联系人:              江阳
银行联系电话:            010-88654200,010-88654206
收款银行(三)

                                      7
户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3003101040005707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屏支行
开户行大额支付号:        103391000316
银行联系人:              孟欢俊
银行联系电话:            0591-87853634,0591-87823201
    汇款账户户名与《网下申购表》填写的认购对象名称应保持一致,汇款账户
户名与《网下申购表》填写的认购对象名称不一致、申购定金未按时到账或未足
额到账(请贵方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申购定金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T
日)17:00 前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的认购对象提交的《网下申购表》
为无效申购。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新泾中路 10 号
    联系人:林文华,吴向阳
    电话:0512-58161276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0 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0370806,20370807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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