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2-24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6-022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的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光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
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
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该 45,000 万元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92 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51,000 万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
51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51,000 万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712.1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9,287.90 万元。上
述资金已经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天
健验〔2016〕6-20 号《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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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审批、管理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全资控股的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已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塘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
资控股的淮安光电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
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理
财产品。上述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将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有
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确保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
年。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
使用。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购买上述理财产品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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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全资控股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
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
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的方式,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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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
年)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该 45,000 万元额度可循环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该 45,000
万元额度可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澳洋顺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
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兴业证券对澳洋顺昌本次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同意该事项在经过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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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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