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7-02-1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顺昌”或“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大额转账凭证,查阅
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9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1,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
组织实施。本次发行人民币 51,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 510 万张,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51,000.00 万元,坐扣承
销费 1,500.00 万元和证券发行登记费 5.1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9,494.90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荐宣传费和网上验
资费用合计 207.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287.90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6〕6-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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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5,003.56 万元(其中资金募集完成后使
用募集资金 28,699.53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6,304.03 万元),
2016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40.33 万元;累计已
使用募集资金 35,003.5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为 940.33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5,244.67 万元,其中购买银行结构性存
款的余额为人民币 9,195.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6,029.67 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澳洋
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塘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与该
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全资控股的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 LED
外延片及芯片产业化项目(二期)的实施主体)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
安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与该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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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塘市支
527501040015217 4,440.07
行
中国建设银行淮安分行 387670660018160096294 60,292,242.66
合计 60,296,682.73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42,000 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
款。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需要,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12 月将上述结构性存款中的 13,905.00 万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江
苏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以自有资金置换上述结构性存款中的 18,900.00 万元,前述转让和置换
款项全部按规定进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银
行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 9,195.00 万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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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287.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003.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003.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重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LED 外延片 及
芯片产业化项 否 49,287.90 49,287.90 35,003.56 35,003.56 71.02 2017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二期)
合 计 - 49,287.90 49,287.90 35,003.56 35,003.56 - - - - -
2016 上半年,LED 芯片市场行情低迷,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放缓了二期项目的建设节奏,在下半年市场转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后公司已加快建设,但整体进度仍慢于原先建设计划。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63,040,260.83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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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见“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部分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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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澳洋顺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6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澳洋顺昌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澳洋顺昌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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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陶云云 王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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