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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澳洋顺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08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7-064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采用现场会议
的方式,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志皓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8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2017-066 号《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赵东、金晓军、吕建红、孙望远、潘利群、高红专、徐志喜七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及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
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
    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8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2017-067 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文件及相关程序的履行
情况,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
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