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相关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2017-08-08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7-073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顺昌”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澳洋顺昌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澳洋顺昌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澳洋顺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若澳洋顺昌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新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
澳洋顺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
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澳洋顺昌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
法承担对澳洋顺昌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澳洋顺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其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其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澳洋顺昌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澳洋顺昌公司利益;
2、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
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澳洋顺昌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澳洋顺昌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澳洋顺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其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其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