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3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8-008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表决董事 9 名,其中独立
董事吕强先生、梁秉文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沈学如先生主持,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已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董
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7 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管理层报送的《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反映公司 2017 年度
的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 363,933.83 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长 82.93%;实现营业利润 63,218.22 万元,同比增长 129.83%;净利润
53,303.05 万元,同比增长 100.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441.8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2.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32,126.3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3.0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17 年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情况分析,公司 2018 年计划实现
合并报表范围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50,000 万元,具体经营计划则分为以下三方
面的目标:
(1)金属物流配送业务:继续提高汽车零配件业务占比,实现金属加工配
送综合总量 20%的增长。
(2)LED 业务:保证扩产项目的建成投产,实现月产 140 万片的规模,业
务收入增长 50%以上;推进蓝宝石图形产业化项目建设,2018 年实现部分投产。
(3)锂电池业务:全力建设锂电池新厂二期项目,力争年底前全部建成,
2018 年底前锂电芯产能达到日产 130 万只的规模;实现锂电池业务收入增长 50%
以上。
本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并不代表上市公司对 2018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
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7 年度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5,647,210.58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 2017 年度净利润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7,564,721.06 元 , 2017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158,082,489.52 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336,442,401.75 元,本年
度可供分配的利润总额为 494,524,891.27 元。
根据公司现有股本及可转债的余额情况,实施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最大不
超过 1,041,981,285 股。
鉴于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可转债转股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
况,公司拟以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共计分配不超
过 41,679,251.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
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
要求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已就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详 见 刊 登 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8-016 号《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不含木林森)情况说明的议案》;
董事沈学如、徐利英、朱宝元、李科峰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
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7 年度关联交
易(不含木林森)情况说明》。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2018 年度审计费
用为 65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按照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业绩情况以及薪酬委员会的提案发放高管人
员绩效薪酬及奖励。同意公司董事会聘用高管人员 2018 年基本薪酬标准为:公
司总经理 3 万元/月,副总经理 2.5 万元/月,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高管人员 2018 年度的业绩奖励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十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综合信贷
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短期借款等银行贷款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发票贴现、出
口保理、保函等贸易融资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公司计划以符合银
行要求的土地、房产、存单等资产作为上述银行综合信贷业务之担保、抵押或质
押,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
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综合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进行下列对外担保事项,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
体如下:
1、为子公司张家港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润盛科技
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实际担
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2、为子公司广东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3、为子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4、为子公司江苏澳洋顺昌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5、为子公司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
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
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6、为子公司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融资、担保及相关业务开展
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
为准。同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对前述事项按57.16%的比例提供反担保。
7、授权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担保类业务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
上述1-7项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8、为子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
为准。
董事陈锴、林文华与被担保对象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关联,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2018年2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8-011号《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开展票据
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
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相应参与的子公司可以
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
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同意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
具体业务。
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2 月 9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2018-014 号《关于 2018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江苏绿伟”)(含
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生产经营
实际情况予以批准提供。
董事陈锴、林文华与被担保对象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关联,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详 见 刊 登 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8-012 号《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
资金收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详 见 刊 登 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8-013 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
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
同意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十名离职激励对象及一名因不能胜
任岗位工作而发生职务变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38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董事林文华、徐利英、朱宝元、李科峰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
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详 见 刊 登 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8-015 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
交易说明及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关联交易
2018 年度预计总金额为 150,000 万元。
详 见 刊 登 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8-017 号《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交易说明及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规定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新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予以变
更,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18-018 号《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
案》;
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
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 29 笔、其他应收款 3 笔及贷款 12
笔金额共计 14,249,441.65 元予以核销。
详 见 刊 登 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8-019 号《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二十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8 年
-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8年2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8-020号《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