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8-02-1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澳洋
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顺昌”或“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
落实自查表》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澳洋顺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认真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重点对内部审计和审计委
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
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
行核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海证券认为:澳洋顺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定和运
行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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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丽涛 薛波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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