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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澳洋顺昌:关于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2019-02-01  

						 关于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关于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6-19 号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顺昌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
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澳洋顺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澳洋顺昌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澳洋顺昌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澳洋顺昌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第 1 页 共 4 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澳洋顺昌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
实反映了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小勤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义国兵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第 2 页 共 4 页
                        关于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度完成收购江苏绿伟锂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绿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苏绿伟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收购和增资江苏绿伟前,江苏绿伟注册资

本为 3000 万美元,绿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伟)持有 66.67%股权,苏州毅鹏源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毅鹏源)持有 33.33%股权。2016 年 4 月 11 日,

本公司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与香港绿伟、苏州毅鹏源、江苏绿伟签署了《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

本公司拟收购江苏绿伟原股东所持江苏绿伟 40.0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1,200 万美元),其

中,以现金 4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香港绿伟所持江苏绿伟 26.67%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800

万美元);以现金 2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苏州毅鹏源所持江苏绿伟 13.33%股权(对应的出

资额为 400 万美元)。在进行上述收购的同时,本公司以现金 20,000 万元人民币对江苏绿伟

进行单方增资,其中 400 万美元计入江苏绿伟的注册资本,余额计入资本公积。上述收购和

增资完成后,江苏绿伟注册资本为 3,400 万美元,本公司、香港绿伟、苏州毅鹏源分别持有

江苏绿伟 47.06%、35.29%、17.65%的股权,江苏绿伟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6 年 4

月 11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关联公

司股权暨增资事项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2016 年 4 月 28 日,

本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收购关联公司股权暨

增资事项的议案》。

    江苏绿伟业务属于新能源领域动力锂电池行业,动力锂电池是电动工具/电器、电动汽

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单车等的关键元器件,现在处于发展阶段,研发资金投入大。为增强

江苏绿伟的竞争实力及市场地位,加大了在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投入,本公司和江苏绿伟开展

                                  第 3 页 共 4 页
合作开发,双方按照资金、人员投入比例等分担研发费用、共享研究成果和收益。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江苏绿伟原股东香港绿伟、苏州毅鹏源签订的《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

江苏绿伟原股东香港绿伟、苏州毅鹏源承诺江苏绿伟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三年累计

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不低于

36,000 万元人民币。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江苏绿伟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 36,706.95 万元,超过承诺数 706.95 万元,完成三年业绩承诺的

101.96%。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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