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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澳洋顺昌: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9-02-02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9-021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澳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澳洋集团”)《关于提请增加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函》,澳洋集团提议增加两项临时提案,提案内容如下: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江苏绿伟”)
原股东所持 52.94%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1,800 万美元),其中,以现金 77,647.0588
万元人民币收购绿伟有限公司(“香港绿伟”)所持江苏绿伟 35.29%股权(对应
的出资额为 1,200 万美元);以现金人民币 38,823.5294 万元人民币收购苏州毅
鹏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毅鹏源”)所持江苏绿伟 17.65%股权
(对应的出资额为 600 万美元)。上述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江苏绿伟 100%
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3,400 万美元。江苏绿伟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意授
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收购股权事项的相关具体事宜。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聘请江苏中企华中天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江苏绿伟的全部股东权益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充分的独
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最终交易价
格以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绿伟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议案》。
    同意绿伟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公司控股股东澳
洋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98,655,928 股人民币普通无限售流通股(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31.04%,占公司总股本的 10%)转让给绿伟有限公司。
    上述两项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已发出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澳洋集团
提议将上述两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日,澳洋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317,83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澳洋集团提出的增加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该临时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
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
事项不变,变更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含临
时提案)》。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