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8-27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9-061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绿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伟”)借
款,借款金额不超过 2,500 万美元,实际借款金额以银行实际到账的美元资金或
银行实际收到的人民币资金按汇丰银行香港分行当日美元卖出价收盘价格折算
成美元为准,借款期限自借款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两年,根据双方的资金情况
及需要,可以提前、分批还款。借款利率为 0,本次借款香港绿伟不收取资金利
息。
鉴于香港绿伟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CHEN KAI 先生,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
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 CHEN KAI 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其余 8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绿伟有限公司
2、注册地:UNIT 28, 10/F, CHEUNG TAK INDUSTRIAL BUILDING, NO.30 WONG
CHUK HANG ROAD, HONG KONG
3、董事:CHEN KAI、CHEN TIAN YI
4、法定股本:1.00 港元
5、公司编号:1515948
6、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7、主要股东:CHEN KAI 持有 100%股权
8、主要业务:主要从事对大陆的投资业务
9、成立时间:2010 年 10 月 15 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等资金需求,香港绿
伟同意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 2,500 万美元,实际借款
金额以银行实际到账的美元资金或银行实际收到的人民币资金按汇丰银行香港
分行当日美元卖出价收盘价格折算成美元为准,借款期限自借款资金到账之日起
不超过两年,根据双方的资金情况及需要,可以提前、分批还款。借款利率为 0,
本次借款香港绿伟不收取资金利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香港绿伟为支持公司发展而自愿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行为,不
收取资金利息,属于非盈利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
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香港绿伟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收购控股公司江苏绿伟锂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持有
的少数股权。其中,以现金 77,647.0588 万元人民币收购香港绿伟所持江苏绿伟
35.29%股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材料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借款事项,绿伟有限公司不向公司收取资金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
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