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7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
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财会[2017]22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
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
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
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
确规定。新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
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
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