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28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20-060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2020年7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2020
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志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绿伟有限公司受
让澳洋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5%股份的议案》。
根据澳洋集团有限公司与绿伟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
协议》,澳洋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9,0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5.00%)协议转让给绿伟有限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绿伟有限公司将持
有澳洋顺昌15.05%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绿伟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
合计持有澳洋顺昌22.16%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沈学如先生变更为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CHEN KAI先生。本次绿伟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澳洋集团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5.00%股份,属于其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同时亦构成《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层收购事项。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已经达到二分之一,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
机构出具了公司的《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收购已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做出决议,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取得了2/3以上的独立董事
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及独立财务顾问意
见,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