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9-16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澳洋顺昌
股票代码: 00224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潘小兰
住所: 浙江省瑞安市东山办事处中埠村林宅巷 19 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东山办事处中埠村林宅巷 19 号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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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澳洋顺昌”)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澳洋顺昌所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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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附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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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潘小兰
上市公司、澳洋顺昌 指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澳洋顺昌 49,071,160 股份(占澳洋
顺昌股份总数的 5.00%)的行为。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系统买入 5,400 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 49,065,760 股
股份。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15 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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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潘小兰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303251971********
5、住所:浙江省瑞安市东山办事处中埠村林宅巷 19 号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潘小兰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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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潘小兰因看好澳洋顺昌未来发展而购买澳洋顺昌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
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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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深交所交易系统买入
截止 2016 年 7 月 14 日,潘小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江苏澳洋
顺昌股份有限公司(“澳洋顺昌”)5,4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买入均价 12.85 元/股,
占澳洋顺昌股份总数的 0.0006%。
(二)协议转让
2020 年 9 月 1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澳洋集团与潘小兰签订了《股份转让协
议》,澳洋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49,065,76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转
让给潘小兰。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潘小兰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股权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 - 49,071,160 5.00%
其中:无限售条
潘小兰 - - 49,071,160 5.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9 月 14 日,澳洋集团与潘小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澳洋集团
乙方(受让方):潘小兰
1、交易方案
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49,065,760 股股份(合计占标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 5.00%)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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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
切权利和权益)。
2、交易价格
(1)结合标的公司股票市价,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标的股份
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47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19,323,947.20 元(大
写:贰亿壹仟玖佰叁拾贰万叁仟玖佰肆拾柒元贰角整)。甲乙双方确认,交易价
款系乙方受让标的股份的全部对价,除非双方另行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约
定,否则上述已确定的转让价格不再因本协议签署后标的股份市场价格变化而进
行调整。
(2)本协议签订后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期间,如标的公司出现现金分红、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股票价格、数量等
都应作相应除权调整。
3、支付及交割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具体支付及交割安排如
下:
(1)自本协议生效日(含)起 10 日内,乙方将首期股权转让款 10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元整)人民币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因非乙方的原因(包
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的审批等)造成付款的合理延迟,甲方同意不予追究违约责
任,但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告知相关原因,并合理确定实际付款时间。
(2)自收到上述第一笔款之日起,甲方应在 10 日内履行必要的程序,保证
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不能办理过户交割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
押、留置、被第三方责权人申请司法保全等)。
(3)乙方完成支付本协议本条第 1 款约定的款项后 10 个交易日内,甲方应
配合乙方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标
的股票过户交割手续所需的文件。
(4)股权交割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股权转让余款支付给甲方。
4、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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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本协议各方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协议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3)协议终止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
(2)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声明和保证以及承诺,且
该等情形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即:直接影响交割)的,则守约方根据法律规定可
以单方终止本协议;
(3)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六条第(五)款约定行使终
止本协议的权利。
(二)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股权受让方的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股份出让方澳洋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05,212,48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72%(其中 55,000,000 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除此之外,澳洋集团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剩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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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没
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澳洋顺昌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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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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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澳洋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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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人(签字):
潘小兰
2020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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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人(签字):
潘小兰
2020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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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新泾中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路 10 号
股票简称 澳洋顺昌 股票代码 002245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浙江省瑞安市东山办事处中埠
潘小兰
称 册地 村林宅巷 19 号
增加√
拥 有 权 益 的股 份 数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为 上 市 公司 第 一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披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露 前 拥 有 权益 的 股
持股数量:0 股
份 数 量 及 占上 市 公
持股比例: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拥 有
变动数量:49,071,160 股
权 益 的 股 份数 量 及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00%
在 上 市 公 司中 拥 有
截止 2016 年 7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 5,400 股; 2020
权 益 的 股 份变 动 的
年 9 月 14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 49,065,760 股。
时间及方式
是 否 已 充 分披 露 资
是 √ 否 □
金来源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 市 场 买 卖该 上 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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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人(签字):
潘小兰
2020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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