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0-09-22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江苏澳洋顺昌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顺昌科
技”)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一年。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生产经营
实际情况予以批准提供。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顺昌科技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将根据实际金额
及时间,收取资金占用费,不低于公司平均银行融资成本。
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
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属于合并报表
范围内,公司实际控制,且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公司将
在股东大会通过后根据需要与被资助对象签署相关协议。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江苏澳洋顺昌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议案》,上述增资事项还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对顺昌科技新增注册资本 1,900 万元,由苏州太上知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上知企业”)以 2,520 万元对顺昌
科技增资,其中 1,900 万元进入注册资本,其余进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顺
昌科技注册资本为 20,9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19,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91%,太上知企业出资 1,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因
顺昌科技另一股东太上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程红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为公
司关联自然人,若上述增资事项完成,则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与顺昌科技
的往来款项构成财务资助。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相关情况
1、江苏澳洋顺昌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CHEN KAI
注册资本:19,000 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金属功能材料制造、研发;从事钢板、铝合金板的生产、
加工,销售自产产品;金属材料的仓储、配送;提供原材料供给方案的技术服
务;供应链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
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顺昌科技系公司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鉴于顺昌科技正在进行增
资事项,如果增资完成,则公司持有其 90.91%的股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顺昌科技资产总额 38,037.34 万元,负责总额
16,096.49 万元,净资产 21,976.86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 34,694.38 万元,利
润总额 3,303.72 万元,净利润 2,476.86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顺昌科技资产总额为 50,134.00 万元,负债总额
28,320.92 万元,净资产 21,813.08 万元,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 31,863.01 万
元,利润总额 2,716.46 万元,净利润 2,036.22 万元。(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及风险防范措施
董事会认为,顺昌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未发生不良借款,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顺昌科技提供财务资助,
有利于顺昌科技的业务快速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将根据实际金额及时间,收取资
金占用费,不低于公司平均银行融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金属物流业务正常
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控
制,且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资助金
额及时间,收取不低于公司平均银行融资成本的资金占用费,对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权益无重大不良影响。该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我们同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截止公告日,公司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外,根据深交所财务资助的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零,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