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锂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30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04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蔚蓝转债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参会人员。会
议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应表决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事王亚雄、何伟、
丁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 CHEN KAI 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蔚蓝转
债”的议案》。
公司 A 股股票(股票简称:蔚蓝锂芯;股票代码:002245)自 2020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蔚蓝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25 元/股的 130%(即 12.03 元/股),已经触
发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达到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公司 A 股股票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的条件)。同意公司行使“蔚蓝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蔚蓝转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21-006 号《关于“蔚蓝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
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