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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蔚蓝锂芯: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2-09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蔚蓝转债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销售产品10,000
万元,向苏州凯毅斯智能驱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毅斯”)销售产品2,000
万元。2020年度,公司向木林森销售产品26,762.00万元,未向凯毅斯销售产品。
    1、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联董事 CHEN KAI 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方绿伟有限公司及昌
正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对象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目前非公司股东,
如其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则需对上述议案回避
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日已发生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额
                                            额            金额

向关联人                销售 LED
           木林森股份            按市场价                 1,259.27   26,762.00
销售产                  产品、金            10,000 万元
           有限公司              格确定                   万元       万元
品、商品                属材料
向关联人     苏州凯毅斯   销售锂
                                    按市场价
销售产       智能驱动有   电池产               2,000 万元   0 万元       0 万元
                                    格确定
品、商品     限公司       品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 联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 联 关 联 交 实际发 预计金
交 易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人    易内容   生金额 额
类别                               比例(%)           差异(%)


向 关
        木林                                                         2020 年 2 月 28
联 人          向关联
        森股                                                         日《证券时报》、
销 售          人 销 售 26,762     60,000
        份有                              9.60%        -55.40%       巨 潮 资 讯 网
产             产品、商 万元       万元
        限公                                                         (www.cninfo.c
品 、          品
        司                                                           om.cn)
商品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 公司 LED 业务实施高端市场和高端产品路线的总体战略布局,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持续进行产品结构优化与客户结构调整。随着对其他高端客户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的销售增长,对木林森的销售相应减少。

(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相差较大,主要为公司 LED 业务实施高端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市场和高端产品路线的总体战略布局,持续进行产品结构优化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与客户结构调整。随着对其他高端客户的销售增长,对原来预

明(如适用)              计的关联方销售相应减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向凯毅斯销售产品、商品,公司向凯毅斯租赁房屋确认
租赁费 8.39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清焕
    注册资本:148416.6399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LED
发光系列产品及材料、电子产品、灯饰、电子封装材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
业承包、施工;铝合金、不锈钢制作;承接夜景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工程施工;
节能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注册地: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 号
    木林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479,922.48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资产 1,033,833.25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97,268.62 万元、归属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169.72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3,224,208.75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资产 1,286,222.67 万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73,116.39 万元、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912.60 万元。(未经审计)
    木林森为公司重要客户,一直以来,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其销售产品、
商品,包括金属材料及 LED 芯片等。2016 年 12 月,木林森成为公司子公司淮安
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参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经谨慎性判断,公司将其作为关联方对待,以后年度与其发生的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木林森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根据其财务报表及一直以来
的交易情况,其具有较好的履约支付能力。
    2、苏州凯毅斯智能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CHEN KAI
    注册资本:2,650 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电池制造(锂离子电池模块及系统;锂离子电池零部件及材料;电池管理系
统);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集成电路制
造(电源管理专用电路);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江苏省张家港市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塘西路 456 号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1,190.60 万元万元、净资产 8,157.75 万
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9.99 万元、净利润-718.94 万元。(未经审计)
    凯毅斯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经营正常,具
有履约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木林森及凯毅斯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
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按市场价格
确定。其中,木林森按市场价格向公司采购 LED 芯片及金属材料;凯毅斯按市场
价格向公司采购锂电池。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公平、
公开、公正原则的前提下,与对方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交易金额,达成实际交易
前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为 LED 封装及应用领域重要企业,需要采购 LED 芯
片及金属材料,凯毅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需要采购锂电池,公司目前从事锂电池
业务、LED 业务及金属物流业务,相关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产品销售。
    2、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交易按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上述日常交易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营业收入占比较小,不
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
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
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额与预计
额相差较大,主要为公司 LED 业务实施高端市场和高端产品路线的总体战略布
局,持续进行产品结构优化与客户结构调整。随着对其他高端客户的销售增长,
对原来预计的关联方销售相应减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
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
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