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蔚蓝锂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伟)2021-02-09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10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 7 次股东大会,受疫情影响,本人只列席了 1 次股东
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
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
下:
       2 月 28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关联交易事
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
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核销坏账的
独立意见》。
    6 月 22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江苏澳洋顺
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7 月 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董事
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7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转
让小额贷款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7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绿
伟有限公司受让 5%股份暨管理层收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 月 2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子公司江
苏澳洋顺昌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锂电池业务子公
司架构调整暨业绩承诺标的企业变更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子公司江
苏澳洋顺昌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锂电池业务子公司架
构调整暨业绩承诺标的企业变更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的独立意见》。
    11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拟变更公司名称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变更公司简称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除了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会之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联
系,进行深入沟通,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法
规、制度,及时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在本人任职期
间,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在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高管 2020 年度绩
效考核的方案。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出席了相关会议,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联系方式:wei.he@azurecorp.com


                                                       独立董事:何伟




                                                        2021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