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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亚雄)2021-02-09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10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未列席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
下:
       2 月 28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关联交易事
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
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担保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核销坏账的
独立意见》。
       6 月 22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江苏澳洋顺
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7 月 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董事
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7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转
让小额贷款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7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绿
伟有限公司受让 5%股份暨管理层收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 月 2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子公司江
苏澳洋顺昌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锂电池业务子公
司架构调整暨业绩承诺标的企业变更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子公司江
苏澳洋顺昌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锂电池业务子公司架
构调整暨业绩承诺标的企业变更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的独立意见》。
    11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拟变更公司名称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变更公司简称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 年度,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和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
查和了解,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
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 2020 年度按照要求严格履行职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召开了 2 次提
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对高管人选任职资格进行了讨论。同时,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方案的工作讨论;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工作总结及计划进行了审议,较好的
履行了职责。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联系方式:yaxiong.wang@azurecorp.com


                                                        独立董事:王亚雄




                                                          2021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