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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蔚蓝锂芯:相关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2021-03-06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41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蔚蓝转债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
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
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绿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CHEN KAI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
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