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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蔚蓝锂芯: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21-09-03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81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
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
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报告》(蔚蓝锂芯[2021]第 011 号)及相关
申请材料,并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211344 号《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211344 号《受理
通知书》。
    3、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211344 号《关于江苏蔚蓝锂
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
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211344 号《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次反馈意见》。
    4、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为统筹安排公司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经慎重考虑,并和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拟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撤回申请文件,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
的申请材料。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后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
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等,修改调
整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尽快重新申报。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本次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属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
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拟
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在修
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
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