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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蔚蓝锂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4-25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3-019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向全资下属公司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淮安天鹏”)提供借款,用于实施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之“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现就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4 号)批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 以 下 简称 “ 公司 ” )向 特 定对 象 非公 开 发行 人 民 币普 通 股( A 股) 股 票
116,225,01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51 元,募集资金总
额 2,499,999,986.61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314,128.26 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2,477,685,858.35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 2,478,549,986.61 元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6 月 29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2〕6-43 号《江苏蔚蓝锂
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247,768.59 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1     年产 20 亿 AH 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    235,000.00        100,000.00
  2     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          230,000.00        1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47,768.59

合计 -                                                515,000.00        247,768.59

      三、公司提供借款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天鹏锂能技术
(淮安)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的实
施主体。
      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采取借款的方式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0,000.00 万元。按照《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披
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公司分次逐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淮安天鹏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本次提供相关借款本金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发放,借款利率
参照每笔借款的借款日(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
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5 年,
淮安天鹏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所借款项仅限用于募投项目
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名称: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24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工业园区朝阳路 2 号
      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2、股权结构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持有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
公司 100%股权。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

                                      100%


                        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

    3、财务指标
    2022 年度,淮安天鹏处于项目建设中,尚未完全投产。经审计,淮安天鹏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177,530.59
    负债总额                                                 76,818.62
    净资产                                                 100,711.97
    营业收入                                                  2,877.86
    净利润                                                   -1,201.25
    五、公司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淮安天鹏提供借款系募投项目建设需
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方式及用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本次以提供借款方式向淮安天鹏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淮安天鹏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淮安天鹏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淮安天鹏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合法、
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公告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淮安天鹏提供借款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控股孙公司淮安天鹏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
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
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控股孙公司淮安天鹏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控股孙公司淮安天鹏提供借
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控
股孙公司淮安天鹏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