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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蔚蓝锂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25  

                                          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 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蔚蓝锂芯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溪寻                 联系电话:021-68827384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传霄                 联系电话:021-6882738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0 次(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
                   项目                                                工作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3 月 20 日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违规
                                                          案例,内幕交易相关规定及案例,董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相
                                                          关规定,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
                                                          要求及违规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 其聘请的 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香港绿伟及其一致行动人、CHEN KAI
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
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保
                                                          是                不适用
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
独立、的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避
免 在 未 来 产 生 同业 竞 争 或 潜在 的 同 业 竞
争;尽量减少和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


                                                   2
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
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
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
司的合法权益。坚决预防和杜绝对上市公
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发生,不以任
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或
其他资产、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
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如承诺函承诺之内容
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向上市公
司赔偿该等损失。
2.股东昌正有限公司承诺其在陈锴担任公
司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是                不适用
在陈锴离职后半年内,昌正有限公司不得
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实际控制人 CHEN KAI(陈锴)先生及其
控制的主体绿伟有限公司、昌正有限公司,
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 6 个月至本次发行       是                不适用
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蔚蓝锂芯股票
的情况或减持计划。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2022 年 11 月,因 2017 年利源精制非公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开项目保荐机构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
                                           示函,保荐机构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了整改。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为公司对保
                                                    荐机构的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溪寻               杨传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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