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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2012-05-1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事项进行审慎、
认真的审查和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前次暂借募集资金已经
如期全部归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
定。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独立董事签字:



  黄洪燕           宋春杰              袁海林                  李师左




                                                       2012 年 5 月 12 日